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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之窗破碎的遺憾 談眼睛外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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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小新是個頑皮的4歲小男生,趁著媽媽在客廳做裁縫時,自己拿了支牛排刀在廚房裡玩,卻不慎跌倒,刀子剛好刺入右眼,哇哇大哭引起媽媽注意,趕緊送到醫院急診。臨床檢查發現,刀子從右眼眉毛刺入,仍留在右眼上,看似插入眼球;經X光和電腦斷層檢查發現,刀子經眼窩而深入腦部,有輕微顱內出血。在手術房全身麻醉後,發現刀子卡得很緊,經眼科和神經外科醫師小心取出後,檢查眼球幸好無傷口,並確認腦脊髓液無外露,才予以縫合。術後傷口癒合良好,亦無造成視力或腦部傷害,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刊登於2002年眼科學國際一流期刊:Archives of Ophthalmology)

外傷是眼睛失明的主要原因之一,全世界一年有50萬人因外傷而導致失明。在台灣,依據民國九90年內政部的統計顯示,在約4萬5千名視覺障礙者人口中,有11%是因交通或職業等意外所造成。視力喪失不僅對個人造成行動或生活上的不便,也有人因此失去工作能力,並影響個人心理情緒和家庭經濟收入,增加個人和社會的醫療和保險負擔。

眼睛傷害依其種類,可分成:

一、鈍傷:例如騎腳踏車跌倒、被球或拳頭打到、橡皮筋彈到、桌腳撞到等,可能造成前房出血、水晶體移位、後發性青光眼、玻璃體出血、視網膜水腫、出血或剝離、視神經 病變、淚小管斷裂等併發症。

二、刺傷:例如鐵釘、飛鏢、發射性玩具槍、弓箭、動物爪子或鳥嘴等刺入,可能導致角膜鞏膜破裂、外傷性白內障、青光眼、玻璃體出血、交感性眼炎、眼內細菌感染、視網膜剝離等傷害。

三、擦傷:例如被指甲或書頁刮傷,可能導致眼角膜、結膜或眼皮擦傷。

四、灼傷:例如清潔劑、噴霧劑、酸鹼液化學灼傷,以及鞭炮或蒸氣熱灼傷等。

眼睛外傷和失明是公共衛生政策上的重要議題,由於台灣地區仍欠缺眼睛外傷的相關研究,因此成大醫院眼科部希望透過正式的研究,期使對台灣地區的眼睛外傷有進一步認識,並能研擬有效的預防政策、立即的處理原則,以及迅速而正確的治療方式。

台灣地區主要眼部外傷,容易發生於青年或中年男性,因工作受傷或車禍而導致,被金屬碎片傷及眼睛,且通常沒有眼部防護措施,造成開放性眼球受傷,大部份須手術治療,但視力恢復結果不甚理想,甚至有後遺症。

如何預防眼睛受傷?首重教育宣導和全民認知,首先是注重工作安全,實施勞安訓練和監督,並落實工作時配戴護目鏡;另外是注重交通安全,不超速、不違規、不喝酒,開車繫好安全帶,騎車戴好合格之安全帽,且最好是全罩式,並扣上帶子。此外,政府衛生單位、醫療學術中心和民間防盲基金會應進行全台灣眼睛外傷和失明之相闗議題研究,以提出有效之公共衛生政策,以預防眼睛外傷造成失明之悲劇。

至於兒童要預防眼部傷害,應從環境和教育做起,有十大原則可以依循:

一、兒童玩具:避免購買尖銳或彈射性玩具,例如飛鏢、發射性玩具槍、弓箭、橡皮筋、鞭炮等,應購買合格之安全玩具。

二、運動安全:應依其年紀,選擇適當之運動,並有大人陪伴,及教導規則或方法;練習騎腳踏車或溜冰時,應慎防跌倒撞傷。

三、飼養寵物:幼兒與寵物玩耍時,應在一旁監督,避免被抓傷或咬傷。

四、生活用品:筆、剪刀、牙籤、刀叉、筷子、衣架、魚鈎等尖銳物品,應小心收藏,並教導孩子正確使用。

五、家具擺設:應避免突出物,或加上軟墊,以免幼兒眼部撞傷。

六、廚房安全:避免兒童在廚房嬉戲,並遠離滾水、熱油、火苗、瓦斯、利器等,以 防受傷。

七、浴室安全:清潔劑和化學藥品應放在小孩子拿不到的地方,以免眼部灼傷或吞食誤用。

八、臥室安全:噴霧性髮膠和香水等化妝品,應小心放置,避免幼兒使用。

九、配戴眼鏡:應選擇安全鏡片(樹脂),以防撞到時鏡片破裂插入眼球。

十、成人工作:應避免兒童靠近,注意是否有東西彈出或掉落,例如碎石子、木屑、鐵釘等。

如果不幸眼睛受傷了,應用眼罩、紗布、乾淨手帕或免洗杯子保護傷眼,不要揉眼睛,也不要對傷眼施加任何壓力,或用力撥開眼睛檢查;若有異物留置眼內,不要碰觸或嘗試取出異物,以免眼球二次傷害;保持鎮靜,親友宜協助安撫情緒,儘速送醫;病患禁食任何東西或喝水,以備手術所需。

若是眼睛被化學藥品灼傷或熱灼傷,則應立即用乾淨的水,例如冷開水、蒸餾水或逆滲透水,「沖」洗眼睛至少二十分鐘,用眼罩、紗布或乾淨手帕「蓋」住傷眼,並帶著化學藥品包裝或瓶子,儘速「送」醫,找眼科醫師處理。

身體皮膚上的傷害,只是留下不美觀的疤痕;但眼睛小小的傷害,卻可能造成永久失明。眼睛是靈魂之窗,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可不慎。◇
(作者: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眼科部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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