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孩子的物權觀

游乾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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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著名的心理學家皮亞傑曾說,三至六歲甚至九歲是孩子的「自我中心」期,這個階段的孩子,常認為世界是繞著他旋轉的,因此很難採信別人的觀點。他也往往分不清「你的」、「我的」、「他的」,只要是自己喜歡的玩具,就會順理成章的將它帶走,年齡愈小,這種現象愈是普遍。

  既然如此,我們就不應該將「順手牽羊」的行為,歸於偷竊,或是認為小時候偷抓雞,長大後一定會偷牽牛。這種說法,不僅會影響孩子人格的發展,對孩子的心理也有莫大的傷害。

  然而,假如孩子已「成功」的將他人的東西帶回家後,該怎麼辦呢?痛毆一頓、嘉許一番,或曉以大義?其實,這都不是最好的方法;此刻,父母宜用冷靜、祥和的態度,問明東西的來源,並且和他討論:「這孫小毛好可愛!和電視上的一模一樣,媽媽知道你一定很喜歡它,但是小珍也很喜歡它,現在小珍找不著他的孫小毛,一定會很難過,是不是?我們把孫小毛帶去還給小珍好不好?」如此一來,不但不會傷及孩子的自尊心,同時也能讓他了解,東西有「他的」和「我的」之分,如果隨便帶走他人的東西,他人也一定會很傷心的,就如同他人「拿」走自己的東西一樣。

  研究指出,孩子之所以會順手牽羊,部分原因是他們所喜歡的東西,家中甚少擁有。因此,平時父母應顧及孩子的需要,酌量買給孩子,切勿因擔心孩子貪得無厭,而逐一否定孩子提出的要求,我們相信,只要給法得當,孩子的需求會適可而止的。

  父母也可以在家中建立一套獎賞的標準,例如幫忙擺碗筷得三分,擦桌椅得二分,整理自己的房間得一分等,累積十五分可得孫小毛一個,二十分可獲得童畫書一冊,三十分可得……,隨著年齡的增長,酬賞可以略加調整,如此不僅可以滿足孩子心中的需求,也可使孩子知道有付出才有收穫的道理。

  此外,父母應在孩子純真的世界裡,建立一套「所有權」的觀念──讓孩子知道小火車是弟弟的,智高玩具是哥哥的,洋娃娃是姊姊的,那本童畫書才是自己的,同時也應該讓孩子知道,要拿哥哥、姊姊的東西之前,應該向他們說一聲或徵求對方同意。如果父母說這玩具是哥哥的,明天說是妹妹的,那就很難保證孩子也不如此。

  不過在此之前,父母可得先學會尊重孩子的所有權,例如:拿孩子擁有的物品時,應先知會一聲;歸還時也該說聲「謝謝」;進他們房間,不妨先敲個門;無意中碰亂了孩子的生活空間,應向孩子說聲對不起,孩子的所有權一旦被尊重,必然也會懂得尊重他人的所有權。

摘自: 游乾桂著作《別讓童心去流浪》一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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