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全世界都來監督中國政府

未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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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據《世界日報》1月17日報導,中國大陸有關視訊的網檢新法將於1月31日正式生效。筆者為了證實這則消息,在古歌、雅虎、百度、惠聰和阿裏巴巴做了搜索,竟然沒有發現第二個中文資訊來源。但是卻意外地發現了溫家寶於2007年4月5日簽署的第492號政府令。

這個政府令全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於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分為5大部份,共38條。按照政府官員的說法,此舉是為了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也是為了讓民眾監督政府正確行使權力。

有意思的是,筆者查遍了中國國務院在2007年通過的所有政府令和條例,結果發現,絕大多數政府令和條例不是在公佈之日實施,就是在兩三個月之後實施,而《資訊公開條例》是個特殊的例外。它將延宕一年多,於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資訊公開條例》為何一年以後實施?對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張穹有個解釋。他說,民眾需要一個瞭解、適應的過程,政府需要一個資訊準備、業務培訓的過程,而中央則需要與地方作有關條例的協調,而這些都需要時間。張穹的解釋聽起來似乎蠻有道理,但是仔細捉摸一下,就會發現,這個條例不尋常的延宕,事實上有著不尋常的意義。

其不尋常的地方表現在,它的奧運指向過於明顯。5月1日離北京奧運的召開只有三個來月。在這段不算長的時間裏,中國政府可以相對容易地在資訊公開方面做一些姿態,給國外媒體和國內民眾一些安全指數較高的資訊和新聞,而不至於迫於壓力,披露一些他們不願披露的資訊和新聞,以免“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如果離奧運時間過長,他們擔心會夜長夢多,擔心會有太多他們不願意透露的有損顏面的負面新聞披露出來,令中國政府尷尬。

去年七月發生的紙餡包子事件,就是這樣一件令中國政府尷尬的事件。據大陸媒體內部的可靠消息透露,紙餡包子事件是一件真的假包子事件,官方媒體抨擊的假新聞事實上是真新聞,監禁的假記者事實上是真記者。該事件發生後,官方對有關媒體進行了嚴厲的整肅,迫使相關人員表態,接受官方扭曲的事實。事後,官方更是以整肅假記者假新聞為名,肆無忌憚地剝奪民眾監督和批評政府的權利。假如這個紙餡包子事件發生在今年七月,中國政府在資訊公開的承諾下,在全球媒體的密切注視下,要想肆無忌憚徹底掩蓋真相,恐怕並非易事。

那麼這是不是說,2008年5月1日以後,中共會在封鎖資訊方面,來個脫胎換骨的轉變?對此,筆者難以樂觀。從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來看,中國政府資訊公開的誠意,非常有問題。前邊提到的《世界日報》報導的中國網檢新法,就是迫使在中國經營的外國網站像MySpace,YouTube和Yahoo,接受中國政府的檢查。此外,廣電局最近借一個十三歲北京小女孩之嘴,以網路“很黃很暴力”為由,對網路進行新一輪的監控和打擊。這些做法與中國政府資訊公開的承諾,完全背道而馳。

資訊公開對於一個執著地堅持一黨專制的政府來說,具有相當的風險。執政當局對此心知肚明。為了減少風險,它必須全面控制與壟斷資訊公開的內容和過程。因此,如果指望中國政府會為其承諾成為一個言必信,行必果的的政府,那就太天真了。不過這正好是一個全世界來監督中國政府的機會,特別是當全世界都在關注北京奧運的時刻!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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