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叩隨到醫療行為 台衛生署:觸法不可行

2009-04-05 20:20 中港台時間|04-05 07:30 更新

【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 5日電)醫療業者刊登廣告,聲稱旗下所有醫護人員「隨叩隨到」。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今天指出,依據相關法令規定,醫護人員若「隨叩隨到」,這樣的醫療行為是觸法,且不可行的。

最新一期「台灣醫界」刊登一則廣告,業者聲稱旗下擁有陣容堅強的整形雷射溶脂醫療團隊,只要一通電話,所有醫護人員「隨叩隨到」,全部到位。

對於這則廣告,石崇良研判應是針對醫療院所,也就是針對診所和醫院所做的廣告。不過,石崇良指出,依照相關法令規定,所有的醫師必須在固定的醫療院所執業,即便是要到其他醫療場所進行醫療行為,也必須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支援的程序。

石崇良表示,若是醫師到其他非醫療場合進行醫療行為,例如飯店、公司行號或是住家,更是不被允許的。

此外,石崇良強調,即使醫師申請到其他醫療機構從事醫療行為,被支援的醫療機構也必須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規定,例如牙科診所不得從事整形外科等的醫療行為。

石崇良認為,前述廣告所言醫師「隨叩隨到」的情形是觸法的,這樣的醫療行為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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