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正權律師專欄

已去世美國公民之配偶的綠卡申請新規定

謝正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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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如果美國公民娶(嫁)外國人並為該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遞交移民申請,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較短時間裏得到綠卡。但是,如果美國公民在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還沒有拿到綠卡之前不幸去世(死去),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還能不能繼續等待綠卡?根據現行的移民條例規定,如果美國公民在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還沒有拿到綠卡之前不幸去世(死去),美國公民為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遞交的移民申請自動失效,於是他們的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僅拿不到美國綠卡,而且還要被驅逐出境。幾年前一些美籍士兵在伊拉克戰死,但他們的外籍配偶卻因美籍配偶的去世(為國捐軀)而被送入遞解出境程序。這事件引起美國社會嘩然。一些組織和個人發起遊說活動,得到一些國會議員的同情和支持。先後在國會參眾兩院提出相關法案。一些移民律師也提起個別或集體訴訟官司。少數聯邦法院也作出有利喪偶的外籍配偶的裁決。值得慶賀的是,美國移民局前天(2009年6月15日)發佈新備忘錄,指示各地方移民局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暫緩將因美國公民去世而不能得到綠卡的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送入遞解出境程序,即在兩年內不將這些符合條件的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驅趕出美國,而且還發給他們工作許可。

這份備忘錄列舉幾種情形可以享受人道方面的待遇。例如,如果在美國公民配偶去世之前I-130移民申請已得到批准的,已得到批准的I-130移民申請將被自動取消。但是,外籍配偶可以要求移民局重新恢復被取消的I-130移民申請批准,移民局應根據情況自由裁量批准外籍配偶的請求,然後外籍配偶可以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或者在境外申請移民簽證。有些身在外國的外籍配偶在去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之前,美國公民去世,於是領事館將移民簽證申請包裹退回移民局。這些身在外國的外籍配偶可以請求移民局重新恢復原先得到批准I-130移民申請,一旦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外籍配偶可以重新申請移民簽證。備忘錄特別指示各地移民官對符合條件的外籍配偶的請求一般給予批准,除非認為或懷疑有弄虛作假,犯罪活動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形存在。

如果美籍配偶去世時結婚不滿兩年而且I-130移民申請還沒有被批准,移民局先暫不處理I-130移民申請,並將類似的I-130移民申請轉移到指定的移民服務中心處理。如果外籍配偶遞交了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移民局先暫不處理I-485申請,但繼續發給臨時工作許可和回美證件。如果在這份備忘錄公佈前,移民申請因美國公民配偶的死亡被移民局拒絕的外籍配偶,可以申請兩年不被驅逐出境並且可以工作的臨時保護福利。如果同美國公民結婚,但是還沒有來得及遞交I-130移民申請美國公民配偶去世,外籍配偶也可以申請兩年不被驅逐出境並且可以工作的臨時保護福利。

然而下列情形不享受該備忘錄規定的福利待遇: (1)美國公民配偶去世,雙方沒有正式法律婚姻關係; (2)美國公民配偶去世,雙方已法律上分居; (3)美國公民配偶去世後,外籍配偶再婚的,不管再婚是否隨後被取消; (4)移民申請或簽證被拒絕或被取消,被拒絕或被取消不是或者不僅僅是因為美籍配偶的死亡 (因為其他的原因); (5)存在其他不利因素的,例如,有危害國家安全嫌疑的,有重大欺騙行為的,有犯罪行為的,有影響公共安全情況的。總之,這份備忘錄涉及的情形較複雜。凡同美國公民結婚但美國公民在外籍配偶還沒有拿到綠卡之前便去世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應就個案諮詢自己的律師或其他有經驗的律師。

上述介紹是謝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多半為學術探討性質,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如有自己的律師的,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因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謝律師事務所的客人或還沒有聘請自己的律師的讀者,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謝律師。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註明出處。電子信箱: help@xielaw.com 電話:(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網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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