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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万长:可研议设人权专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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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0日电)副总统萧万长今天指出,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并没有受理人权受侵犯个案的申诉调查与审议权限,未达到联合国巴黎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专责机构,将来可研议设立专责机构的可行性。

12月10是是国际人权日,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上午在总统府召开第1次委员会议。委员会共有18位委员组成,分别由萧副总统、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柴松林担任正副召集人。

萧副总统主持首次会议前致词时指出,成立此委员会,是为彰显台湾落实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遵守国际人权规范的决心。

他指出,依据联合国所提出的巴黎原则,国家应该设置人权专责机关,并且必须定期提出人权报告,以便检视政府施政是否有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情形。

萧副总统认为,人权咨询委员会并未受理人权受侵犯个案申诉调查与审议的权限,“当然还没有达到巴黎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专责机构”,咨询委员会将来也可进一步研议循序设置人权专责机构设立的可行性。

他指出,现有的人权保障推动机制包括行政院的人权保障推动小组、监察院的人权保障委员会;但如果由行政院执行人权保障的业务,在立场上容易被外界质疑是否客观、有无超然?至于监察院所执掌的弹劾、纠正、纠举及审计权,性质属于事后的权力,也欠缺主动的机能。

萧副总统表示,咨询委员会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每年要提出1次国家人权报告,检视落实“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事项的成果,以符合国际人权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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