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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7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贸易法第18条,把工会纳入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进口救济的发动者之一,以维护劳工权益。
台南市长赖清德过去担任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时,提案让工会具有提出进口救济资格;院会下午三读修正,在贸易法第18条中增列“工会”得向主管机关申请产业受害之调查及进口救济。
赖清德认为,现行劳工及其所属团体无申请进口救济资格,导致外国货物若倾销台湾时,雇主若不愿申请、申请遭到否决、或劳工在雇主提出申请前已遭资遣,劳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协助。
他说,劳工承受贸易条件恶化能力远低于企业主,需要贸易调整协助或其他进口救济需求性较高,修法可维护劳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