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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请育婴假 劳委会: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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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6日电)1111人力银行今公布台湾职业妈妈不敢请育婴假,唯恐放假回来工作不保,估约有7成4职业妈妈没有提出申请。对此劳委会表示,职业妇女请育婴假有性别平等法保障,免惊。

1111人力银行今天公布针对女性上班族“申请育婴假现况调查”结果,符合资格的职场妈妈仅有2成6顺利申请育婴假,高达7成4未曾提出申请。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表示,育婴留职停薪在91年至97年间,以劳保身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人数,平均每年有2296人申请。99年申请人数达3万4218人,是97年当年的9.3倍,若再与91年开办时比,更成长28倍。

劳委会表示,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自98年5月1日开办以来,到今年2月底止,初次申请核付人数已达6万4914人,核付金额已达53亿余元。98年民营公司有提供及会同意员工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比例达7成5,且约有9成劳工在育婴留职停薪结束后,重返原任职公司。

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劳工提出育婴留职停薪申请时,资方不可以拒绝且不得视为缺勤而影响其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劳工在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复职时,资方也不可以拒绝受劳工复职或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

劳委会表示,资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依法可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资方也不可以劳工怀孕为解雇、资遣的理由。

另外,依劳基法规定,女性劳工在妊娠期间,如有较为轻易的工作可申请改调,雇主不得拒绝也不能减少工资。雇主若违反,依法可罚3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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