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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现代住宅专题之3

现代住宅 配套与难题需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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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 8日电)经建会规划“现代住宅”,房仲业者认为立意虽佳,但需要配套措施,如果房价可以低到市价的6至7成,会有吸引力,不过,日后拆屋还地可能面临的阻力,也应审慎评估。

房价居高不下,为了满足一般民众住屋需求,行政院经建会主委刘忆如表示,将推动“现代住宅”,以比较便宜的价格,出售70年房屋地上权给符合一定所得条件、本人及配偶名下均无房产者。

政治大学地政系特聘教授张金鹗说,经建会的方式接近用设定地上权方式推出便宜的住宅,但是设定地上权过去最常出现民众因“有土斯有财”的观念,在拿下设定地上权后,转而透过各种方式希望政府释出土地,包括找民代施压、陈情抗议等,政府应该三思后行。

张金鹗建议,由于设定期达70年,其实不一定要卖,政府可以透过租的方式,毕竟政府资源也是有限,应该让更多人受惠。

台湾房屋研究中心执行长邱太煊表示,设定地上权的房子,是一般房地产市价的6到7成,推出设定上权住宅的确有吸引力。

不过,邱太煊说,设定地上权方式因为价格便宜,可能吸引中下阶层居多,一家老小都住在这里,70年后政府要拆屋还地,这些人会愿意吗?这个问题可能是政府要考量的。

他也指出,现代住宅最快年底推动,盖好可能是2、3年后的事情,现阶段房价高居不下,2、3年后房价一旦下跌,政府增加供给量反而冲击区域行情,这可能是政府需要未雨绸缪的部分。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说,政府推动现代住宅必须有配套措施,避免投机行为,例如有人名下没有房子,但买现代住宅来出租。另外,现代住宅如何分配,购屋门槛如何规范?政府必须做到公平,才能让民众心服口服。

她说,管理是住宅的灵魂,住宅管理没有做好,将影响住宅的价值。以台北的管理费都在 1坪新台币50元以上,如果现代住宅以低收入族群为主,未来是否愿意付管理费都是问题。

徐佳馨说,民众传统观点是有土斯有财,对设定地上权的接受度不高,如何让民众接受设定地上权,也是推动现代住宅时,政府要伤脑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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