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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领拖吊车 台中免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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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0日电)台中市违规拖吊车辆从3月7日起将有新措施,如果车主在3小时内领回拖吊车,将可免付车辆保管费新台币100元,市府今天表示,中市采取的免收保管费宽限时间是5都最长。

由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出的“台中市违规车辆移置保管及处理办法”修正案,今天获市政会议通过,新增违规被拖吊车辆如在车辆被拖吊进场3小时内领回,即可免付车辆保管费,这项新规定将从3月7日起实施。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违规拖吊的移置费、保管费原就为5都最低,处理办法修订后,免收保管费的宽限时间也为5都最长。

交通局长林良泰指出,违规拖吊是为维护合法使用道路者的权益,不是为营利,交通局并不希望被拖吊车主荷包太伤,但为维持拖吊保管场土地空间的使用效率,3小时后收取保管费的机制仍需存在。

现行违规拖吊车辆移置费及保管费,其中汽车移置费为每次800元、保管费每日100元;至于机车移置费每次100元、保管费每日50元,交通局说,收费标准都是5都最低者。

交通局表示,原本台中市对入场一定时间内领回没有宽限期,但有民众陈情反映,车辆遭违规拖吊后随即赶到保管场,即须负担1日的保管费,并不合理。

根据交通局统计去年违规移置保管领车纪录,99%的移置保管车辆,车主会在3小时内领回,在不影响排除违规停车的拖吊目的下,考量遭拖吊民众的感受,交通局特别在这次修法中新增3小时内免费保管的宽限期,相较目前台北市的30分钟、新北市无、台南市2小时、高雄市1小时,台中市的宽限时间也是5都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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