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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地勇案 环保局强调决策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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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小敏台湾高雄报导)环保局表示,针对地勇公司查处,决策过程没有受到任何外力影响。并强调,该公司在大寮地区,总共有11处地点,大量堆置生铁、废铁、脱硫渣、级配料等,其中有6处是非法堆置的农地,在堆置作业中造成逸散扬尘,影响当地的空气品质。

环保局表示,依空气污染防制法裁罚13次(另有2件裁处中),地勇公司虽有缴交罚款,但因其堆置情况依然没改善,而引起地检署的重视,在2月23日地检署的会议中,提出环保局应积极管制,后于3月15日召开跨局处会勘,一致认为该公司堆置问题严重。

3月21日例行主管会报提出“源头管制”及“强制清除”2项方案,源头管制方案即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65条规定,鉴于环保局去年底处理废铝渣的教训,为避免造成料堆持续扩大,日后产生更严重的污染及清理问题,故以行政指导方式,即通知上游8家钢铁公司停止供料。另强制清除方案,则因评估所属料堆并非废弃物,故无法依废清法71条规定执行强制清除。

环保局指出,6月初不发文再限制上游厂商供料的原因,是由于5月17日联合农业局与都发局办理会勘,决议限期地勇公司须按各场址改善期程完成移除,并最迟于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农地移除作业,地勇公司当场承诺(亦于5月31日检送清理期程计划书),认为该公司有积极清理之诚意,并已回归所属相关主管法令,无继续行政指导之必要,故将停止供料的公文作废。

环保局表明,地勇公司查处过程中,有议长夫人与多位民意代表关切,但经环保局说明相关法令依据,并出示该公司污染等相关记录后,均表示接受且未再介入。

针对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建议积极查处地勇公司部分,环保局也强调,环检警结盟查缉环保犯罪,是例行的运作机制,平时就已建立联系及通报窗口,期间完全都是正常的运作,一切依照法令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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