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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优惠以年龄为准 北市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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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荃、黄丽芸台北3日电)立法院三读通过儿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儿童搭大众运输、参观文教设施优惠将以年龄为准;北市相关单位都将配合。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儿童搭大众运输、参观文教设施等不以身高、而以年龄订优惠措施,未满一定年龄免费,违者将处罚锾。

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于今年儿童节前,根据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订定适用范围及儿童免费优待年龄。

台北市教育局发言人陈顺和晚间表示,以年龄规定是否能够使用儿童优惠,提供一个客观标准,现场收费人员能够比较快速的判断,也减少因身高判断产生的纠纷,对生长较快速的孩子来说也比较公平。

他说,未来教育局辖下台北市立动物园、台北市天文馆、台北市儿童育乐中心等设施,都将配合新修正法律条文内容,调整票价认定标准。

台北捷运公司行政处新闻课长凌启尧表示,目前北捷已实施6岁以下孩童免费搭乘,修法通过后,将照相关规定执行。

台北市公运处科长杨静婷表示,目前台北市内大众运输收费采身高及年龄限制并行,例如身高115公分但未满6岁儿童,搭乘公车票价免费;身高115至150公分但未满12岁儿童,则收取半价票费。

她指出,未来将依新措施配合推行,实务执行面困难度应不大,也将请民众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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