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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预售屋资讯揭露 中介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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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1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销售预售屋若有故意隐匿重要资讯,不动产经纪业(房仲代销)也有责任,未来可罚新台币5万元到2500万元,处理原则预计于12月实施。

公平交易委员会通过修正“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预售屋销售行为之处理原则”。

公平会表示,原本规定预售屋的开发商要提供书面契约也不能以不当的方式让限制购屋人充分阅读审阅契约,使购屋人陷入不利的契约。

不过公平会认为,在销售预售屋时,不动产经纪业者也常常扮演重要的角色,有必要提供购屋者完整的资讯,不使购屋者陷入不利的地位做成交易的决定,所以必须与开发商共同负责,使开发商与经纪业业者都有相同的责任。

公平会说,所以开发商与经纪业者都不能有足以影响交易秩序的欺罔或显失公平行为,否则将依规定处5万元到2500万元。

此外,公平会说,现行规定不能缴付订金或者一定费用后,才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所以民众买预售屋,通常有契约审阅期5天,不过担心开发商或经纪业者用不当的方式限制购屋者的审阅契约,所以也规定,开发商或经纪业者不可以不当方式限制购屋者审阅期间不可携回审阅。

公平会解释,也就是购屋者在买预售屋前,可以先将契约携回审阅,再决定是否签订契约。

公平会说,处理原则将在12月实施,将可加强保护购屋者购买预售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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