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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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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宜兰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经县议会通过,其规范业别有住宿服务业、美容美发业、浴室业、娱乐业、电影片映演业及游泳业等六大营业场所。

卫生局长刘建廷表示,目前宜兰县约有1,990多家列管六大业别,常常发生有些业者违反规定仍无法可管,县府订定《宜兰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要求六大业别营业场所应指定专人为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检查、营业场所相关设备清洁需作成维护纪录备查、温泉业者应自行进行温泉水质检测并通知卫生局、泳池业者应备余氯测定器且每日应作氢离子浓度指数(pH值)与余氯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公布于明显处所等相关规范,倘违反规定者须罚2千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停业至完成改善之日为止。

由于这六大业别为民众时常出入之场所,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及权益,卫生局于今(103)年已办理民宿业者及美容美发业者等2场次卫生讲习,接下来将增办讲习场次,让业者充分了解自治条例规范及重视消费者权益,并协助业者建立卫生自主管理知识,杜绝传染病蔓延,以确保营业场所卫生品质及提升县内营业卫生之水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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