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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改会议 盼强化司法通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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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8日讯】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天做出决议,要求政府应编列充分预算及员额,强化司法通译资源,并确立司法通译的专业性。

第一分组会议第四次会议,今天早上9时在司法院举行,原定讨论建立“弱势者在诉讼程序中之保护及协助机制”、“有效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权益机制”,以及强化通译资源、建立法庭通译所涉各种语言之证照检定机制,以建构沟通无障碍之法庭环境等3个议题,但因时间等关系,今天未讨论到原住民族司法权益议题。

第一分组召集人罗秉成说,强化通译资源等相关议题,由委员李振辉就其提案进行说明,并由委员阮文雄做补充说明。鉴于聋哑、语言、文化等隔阂因素,造成此类司法弱势者参与司法程序时,发生沟通或理解困难的障碍,影响其司法“近用权”实现,委员们对此进行讨论,并提出7项具体改革方案。

罗秉成解释,这些方案包括,充分挹注培训经费,有效提升培训量能;请司法院修订“法院特约通译约聘办法”,确定通译专业度;责成有关机关开办相关语言各级证照检定,以强化通译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司法通译人才库,扩充其专业人力量能。

另外,修订相关规范,使当事人得自行选任通译;请司法院研议关于聋、哑或语言不通者,应使用通译或听打服务以提升通译品质,并符合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规定;相关司法文书应提供不通晓中文之人适当方法,理解各文书意旨。

在证照检定部分,罗秉成说,委员们建请行政院劳动部,就各类语言别的法庭通译,应比照手语翻译证照制度,由劳动部技检中心整合现有专业人力,开办相关语言各级证照检定,以彰公信并强化通译人员专业水平。

此外,罗秉成说,委员们建请司法院会同行政院,就相关司法文书研议如何以适当方法,例如将司法文书翻译成英文或使用人的母语、使通译以口语的方式解释司法文书要旨等,让不通晓中文之人,理解各该文书意旨,以落实建构友善司法环境,保障语言司法弱势目的。(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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