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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资恐防制2法修正 冲刺年底APG评鉴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主任蔡碧仲。图为资料照。 (郭曜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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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北报导)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11月将来台进行第三轮评鉴,行政院13日通过《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最大重点是纳入非金融业者,包括律师、会计师、地政士等不动产经纪业者,都将列入风险评估范围。

《洗钱防制法》二度修法,法务部表示,这次重点在于把非金融事业人员都纳入风险评估范畴,例如律师、公证人与会计师等。草案规定,金融机构与指定的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在为客户处理不动产交易或管理资产时,应依照业务规模,建立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包括指派专人负责防制洗钱与打击资恐的作业、定期更新防洗钱及打击资恐风险评估报告等。

违反规定者,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将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金融机构处以新台币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则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资恐防制法》的部分,则是修正第7条,将“目标性金融制裁”的范围扩大,恐怖活动、组织、分子等被制裁者,除了自身“直接持有”的财产不得移转之外,他们请亲友代为持有,或是以信托等方式“间接持有”的财产也将受到限制。

法务部次长、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主任蔡碧仲表示,台湾过去在2007年第二轮评鉴被列为一般追踪名单,2011年更落入加强追踪名单,非金融事业人员未列入守门员规范是重要原因之一,这是世界潮流,也是因为把非金融事业人员列入,APG在今年7月20日的年会大会上,才正式通过台湾解除过渡性追踪的报告。◇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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