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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动议召郑若骅交待UGL案

郑称碍律政司独立 林卓廷斥律政司损港司法

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动议传召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交待放生UGL案一事,郑若骅强调一直按指引处理事件。(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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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心仪香港报导)律政司早前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UGL涉贪案,引起各界的猛烈抨击。法律界议员、公民党郭荣铿昨日动议传召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交待事件,多名民主派议员表示支持,并强烈批评郑不就案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便独自决定不检控的行为离谱,并要求特首林郑月娥交代何时履行竞选承诺,将《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及第8条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行政长官。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昨日在立法会提出动议,传召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交代有关前特首梁振英在UGL案件,未有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的相关文件及作证。

他强调,过往6次涉及高级公职人员案件,如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前行会成员林奋强、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及前特首曾荫权等的案件,都会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质疑UGL案涉及现领导人,为何律政司不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今次涉及一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再加上一位前行政长官,再加他本身是国家领导人,一个全国政协副主席,你跟我讲不够敏感?”他批评郑若骅一人决定是否检控梁振英是高估自己的能力:“我认为你本身是在作梦!”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次回答未如早前“斩钉截铁”强硬,仅说若涉及律政司内人士,会寻找外间法律意见,“这是比较适合”。她又说,就个别案件的情况有需要时,也会考虑是否应该聘请外间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再次重申律政司一直按《检控守则》处理UGL案,决定不检控某一人士时,外界不应该随便评论。

她在希望议员否决议案通过发言时表示,倘若议案通过会干扰律政司在检控工作的独立性,又说若将过多资料提交予公众讨论,可能会造成公审现象,剥夺涉案人士在司法程序中应得的保障。她又称,法庭现正处理有关案件的司法复核许可申请,不宜就案件的细节再作任何回应或补充,以免影响有关司法程序。

郑若骅未有避嫌遭质疑

公民党陈淑庄认为郑若骅多次回避问题。(蔡雯文/大纪元)

公民党陈淑庄批评郑上任至今,民望插水式跌入谷底,尤甚于当年的梁爱诗。又讽刺郑若骅记性差,什么都不记得,连跟前特首梁振英曾共事6年也不记得。“老公也说不知道她做什么,她也不知老公做什么,事实上是港人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陈又不满郑再次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为借口避答问题:“如果一有司法复核就不能讲,那么你一地两检也不会来(立法会)通过,当时一宣布有一地两检,文件出来不久就已经有司法复核了,你还把条例交上来,你还上来解释?那有什么关系?”

陈淑庄表示过往许多涉及官员的案件,律政司或检控官皆会避嫌,唯独郑例外:“但今次居然可以以有司法复核便不回答,连事实都不可以答的。还是你又不记得?你不记得你找同事帮你找,所有问题不懂问题、尴尬的、怕掉进陷阱的,你就说不记得、政治敏感度不足,你要预一些空间,我们已经给了你很多空间。郑司长,我希望你好好反省,你值不值得、符不符合做律政司司长这个资格。”

议员:郑损害香港法治

民主党林卓廷批评郑若骅的行为严重损害香港法治。(蔡雯文/大纪元)

民主党林卓廷质疑郑若骅不寻求外界法律意见是担心对梁振英不利:“他建议要检控,你届时将会很为难,说不检控便搞不定,是不是这样?”林并举出港大民调结果超过六成市民对她不起诉梁振英的观感,认为她偏颇:“现在市民大众就是认为梁振英,是前任特首,是国家级领导人,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行政区,一个地方政府的检控首长,去处理一个国家级领导人的刑事案。你给人的感觉就是你是一个下属,要检控一个高你很多层级的政治人物。这样的情况,最少会有一个偏颇的观感。你只是要处理这一件事,都要请一个外判律师,拿独立意见,为什么你不做呢?为什么你不做呢?为什么你不敢做呢?”

林卓廷并批评郑的行为令港人对法治失去信心,没资格再担任此职位。他认为郑若骅作为律政司司长,以异于常人的理解、异于律政司一贯做法的处理方法去处理梁振英的案件,严重损害香港法治之余,亦令她成为罪人。

公民党郭家麒质疑按照律政司的《检控守则》,梁振英敏感程度是否不足。他批评梁振英担任特首5年,令香港濒临撕裂,同时梁自身涉及UGL案,港人无不恨之入骨,又想事件水落石出交由法庭判决,厘清真相。郭家麒表示UGL事件也涉及目前正在调查的沙中线问题,包括梁振英明知钱果丰为UGL董事,仍继续委任他为港铁的董事局主席等等。他质疑梁振英本人以及他收受5,000万的“分手费”,相当令人怀疑。

郭家麒也指市民对郑若骅处理UGL事件失去信心,唯一是背后指示郑做这件事的人欣赏她:“做得很好,没有找外间的律师,没有起诉梁振英,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交足差。可能就是任命你的时候,最重要的一个条件。”

防贿条例七年未有进展

郭荣铿要求当局交待何时将《防贿条例》适用范围延至特首。(蔡雯文/大纪元)

另外,郭荣铿昨在立法会提出口头质询,要求政府交代特首林郑月娥何时履行竞选承诺,将《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及第8条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行政长官。

但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称目前《防止贿赂条例》已有若干条文就行政长官涉嫌贪污的行为作出有效的规范,又说,由于有关研究工作尚在进行中,政府现阶段未有向立法会提交报告或《防止贿赂条例》修订草案的具体日期。

郭荣铿不满回答,强调就修例一事已延宕7年,但政府至今仍不去做。张建宗辩称修例过程“错综复杂”,再次重申目前法例上对贿赂罪行的规管无“明显的空隙”。

林卓廷强调,若政府已修订《防止贿赂条例》,将第3条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受UGL 5,000万元一事,应已遭检控。他批评政府在“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发表报告3年至今,就修例上毫无寸进,又质疑是否因梁振英的地位超然:“是否像梁振英讲的,特首有超然地位高于法律,所以要第二套法律去做(规管特首),政府是否在2022年届满时,都不打算履行选举承诺?”

张建宗希望议员给予时间研究,但仍未有交待具体立法时间。而建制派谢伟俊问到政府修例是否在等“国家方面审批”,张也不正面回应。

两市民就UGL案提复核

一直追查梁振英UGL涉贪案的“天下为公”团队,成员之一的林卓廷昨日陪同民主党中委梁翊婷和退休摄影师张德荣,到法援署与该署副署长毛旭华和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会面,申请法援就律政司处理UGL案手法提出司法复核。

他表示,就郑若骅处理梁振英、周浩鼎案提出三个申请。包括申请复核律政司不检控梁振英案、周浩鼎涉嫌串同梁振英干预立会专责委员会工作涉嫌违反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律政司无就两宗案件按指引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后再作检控决定。他说:“因为过往多年我们看不论梁锦松案、曾荫权案、许士仁、林奋强案也有找独立大律师拿法律意见。”

林卓廷会后引述毛旭华指,会按惯常程序去审视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和理据,再决定是否批出法援,又说法援署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他会找外判大律师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去决定是否批准法援申请,我们认为有关做法能加强公众对法援署决定的信心。”

他说今次申请法援是由梁翊婷和张德荣分别以个人身份申请,民主党的法律团队和“天下为公”计划会全力支援,代表律师已同意将天下为公所搜集到的文件及作出的法律分析研究也会同时交给法援署,又向法援署指出3月11日是提出司法复核的限期,希望他们尽快批核申请。

另外,下周一立法会将召开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议,讨论律政司的检控政策,郑若骅届时会出席。大律师公会在会议前向委员会提交文件,指律政司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是长久以来的做法,但在UGL案中没有跟从此做法,引起广泛关注,律政司应向公众清楚解释今次决定的过程。又指,律政司今次的检控决定令公众存疑,对法治造成深远的影响,律政司要说明在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的政策上,是否有任何改变。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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