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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香菇抽查 消保处:5成产地标示不合格

中国菇(左)与台湾菇(右)正面照。(吴旻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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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北报导)年关将近,不少民众采买年货时都会到市场购买香菇,但近日传出,中国香菇走私入境,混充国产香菇在市面贩售。对此,行政院消保处针对市售干香菇原产地标示查核迪化街商圈5家共12件产品,有6件原产地标示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高达五成。

消保处表示,“市售干香菇原产地标示查核”计划自11月持续至明年1月,11月8日首次查核,在台北市迪化街商圈启动,针对南北货业者贩售的散装干香菇查核5家共12件产品,结果发现,6件原产地标示不合格,其中5件标示不实,1件未标示;至于农药残留等项目检测则全数合格。

消保处指出,样品中有5件疑似中国香菇,已送交农委会“杂粮特作蔬菜协助鉴定小组”鉴定。结果显示,其中2件标示“埔里冬菇”,鉴定结果性状与中国香菇样本相符,1件标示“台湾香菇”,鉴定结果性状与日本、韩国香菇样本相符;2件标示“韩国花菇”,鉴定结果性状与中国香菇样本相符,已涉及原产地标示不实情形。

行政院消保官王志宏表示,标示不实将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以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应标示而未标示则可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若涉及走私,将由财政部关务署查证其产地,如经查证产地与标示不符,再交由卫生机关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理。

消保处表示,目前中国香菇为禁止输入品项,呼吁业者切勿以中国香菇混充国产或他国香菇贩售,以免触法。王志宏提醒,民众购买香菇时,尽量选购有产销履历标章及台湾香菇标章的国产香菇,品质较有保障。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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