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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修法 船只规避检查最高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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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14日通过《海岸巡防法》修正草案,增订海岸巡防机关人员执行职务,必要时得进行身份查证及资料搜集;亦新增船长、管领人等若规避检查,最高开罚15万元;此外,滥用海巡署紧急服务专线118,将开罚3,000元到15,000元。该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海岸巡防法》2000年公布施行后,迄今未曾修正。海洋委员会表示,为了符合实务执行需求,修法增订海巡人员若为执行职务所需,必要时得进行身份查证及资料搜集,准用《警察职权行使法》第2章及第4章规定。

根据草案规定,为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及人船安全,若船舶或其他水上运输工具的船长、管领人、所有人或营运人,规避、妨碍或拒绝海巡机关人员检查,可开罚3到15万元。海巡署设置118专线,修法草案也增订,若民众无故拨打专线电话,或故意谎报案件导致延宕其它案件处理时效,也将开罚3,000至15,000千元。

行政院长苏贞昌说,修正案可强化海巡机关人员行使职权,进行身份查证及资料搜集的依据,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及人船安全,送至立法院审议后,请海洋委员会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及社会各界沟通,争取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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