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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乐陶僭建罪成罚款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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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建鹏香港综合报导)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在屯门的独立屋僭建水池,23日被裁定违反《建筑物条例》罪名成立,罚款两万元。

潘乐陶23日没有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听取裁决,他的代表律师透露潘昨晚因病入院,未能出庭。

控辩方对涉案的水池是否属于建筑物,及会否影响大宅结构安全各执一词。署理总裁判官苏惠德表示,水池体积超过14立方米,有实质的大小、储水量及重量,对整个花园构成一定负载。对于辩方以水池没有固定结构,亦没有连接排水系统等理由,指水池可以随时移动并非构筑物,裁判官认为说法是误导。因水池用作“水中跑步机”,加上水池围板融入花园整体景观,认为潘乐陶没有意图移走水池,某程度上已构成永久建筑物,受《建筑物条例》规管。

裁判官提到,接纳辩方专家报告,水池不影响独立屋结构安全,但即使结构安全,潘乐陶亦有责任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向屋宇署入则申请。考虑所有因素后,裁定潘乐陶罪成。

辩方求情时表示,潘乐陶是资深工程师,曾取得多个奖项以及担任多项公职,并非蓄意犯案,只是一次犯错。裁判官最终判潘乐陶罚款2万元,需要两周内支付。辩方律师庭外指会研究判词,决定是否上诉。

控罪指,78岁的潘乐陶在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间,身为小榄乐翠街5号海诗别墅拥有人,明知未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及同意,便在该处展开或进行建筑工程,建造一个水池构筑物,违反《建筑物条例》。去年底,刑事检控专员咨询独立法律意见后,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检控郑若骅曾在海诗别墅4号屋僭建,只检控潘乐陶。◇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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