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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费争议去年大增逾1万件 运输类列申诉首位

行政院消保处23日公布去年全台受理消费争议案件数据,总计受理7万2,245件,其中,运输类受疫情影响,跃升为去年第一名。图为星梦邮轮。(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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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综合报导)台行政院消保处23日公布2020年全台地方政府受理消费争议案件数据,总计受理7万2,245件,比2019年大增1万7,344件,排名前五名的争议类型分别是“运输类”、“线上游戏类”、“健身类”、“电器及周边商品类”及“服饰、皮件及鞋类”,其中,运输类则受疫情影响,在去年跃升第一名,较前年增加2,680件。

消保处整理出的前五名消费争议样态中,以运输类排名去年争议样态首位,原因为去年受(中共肺炎)疫情影响,衍生旅客取消旅游行程,主要原因为机票、邮轮的退票、改票或解约退费等争议。

消保处举例,陈小姐向旅行社下订去年3月23日出发的邮轮旅行,费用为13万元,但受疫情影响,去年2月5日向旅行社表达更改或取消行程,旅行社则表示无法改期,至于退订部分,出发前43天退订须扣旅费全额50%,15天前退订则扣75%;陈小姐认为于疫情特殊状况下,旅行社所说明退费比例不合理,因而提起申诉。

对此,消保处表示,已召开会议,请交通部加强督导业者,当消费者解约退费时,若确有“必要费用”须扣除,应诚实提供相关单据;并请相关公协会加强宣导从宽处理,此案例经两造协调后,最终双方签订取消行程同意书,旅行社以6万元退款和解。

此外,消保处也另请教育部体育署配合修正“健身中心与健身教练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终止契约情形,以及是类情形退费方式、手续费、违约金等纳入规范。◇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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