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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医师法三读 外国学历报考医师国考先学历甄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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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解决医师国考学历采认争议,立法院会30日三读通过《医师法》修正案,明定未来持外国学历报考台湾医师考试,一律先经学历甄试;但美国、日本、欧洲等9大国家或地区的医学院学历,且有合法医师资格及临床医疗业务5年以上,免经学历甄试。

现行拥有国外学历者,若要参加医师国考,非9大国家或地区学历者必须先过学历甄试;拥有美国、日本、欧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纽西兰、新加坡及香港等9大国家或地区学历者,则是经考选部审议通过,就能参与医师考试。

本次三读条文明定,以国外学历参加考试,应先经教育部学历甄试通过,始得参加医师考试,但在9大国家或地区取得合法注册医师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免经甄试就可直接报考医师国考。

基于信赖保护原则,三读通过条文明定,今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9大国家或地区医学院就读者,适用修法前规定,得免学历甄试。

三读条文明定,有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特殊或紧急情事时,领有美国、日本、欧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纽西兰、新加坡及香港等国家或地区医师证书或许可执业证明,执行临床医疗业务10年以上者,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发给短期行医证,效期不得逾1年,必要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展延。

为加强医疗国际交流,三读条文增订,教学医院接受外国医事人员临床医疗训练者,应指派训练类别医事人员于现场指导,并取得病人同意。外国医事人员从事短期临床医疗教学,其过程中涉及执行医疗业务,也应取得病人同意,并指派本国医师于现场。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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