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翁茂钟易服社会劳动造假 监院弹劾前南检长

翁茂钟易服社会劳动造假案,监委林国明(图)7月5日说明案情。(中央社)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2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佳和集团前董事长翁茂钟,因炒作公司股票遭判刑,声请易服社会劳动获准;但时任台南地检署检察长周章钦、主任观护人韩国一,却指定他就近至麻豆警分局执行,而时任南市警局长陈子敬则指示官田分驻所予以关照,不实填写劳动时数。经监察院调查后,7月5日弹劾相关5人。

翁茂钟于2002年至2004年间炒作佳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经高等法院于2011年10月24日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商业会计法》判决有期徒刑1年定谳,由台北地检署函请台南地检署代为执行;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核准易服社会劳动2,196小时,履行期间2年。

监察委员林国明、王丽珍调查发现,周章钦明知社会劳动人无法选择或指定执行机关,却仍依翁茂钟便利工作、逃避执行的意愿,指定与佳和公司办公地点相近的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为执行机关,并于2012年1月2日电话交办韩国一,使查核易服社会劳动业务的林姓观护佐理员不敢公正执行业务;周章钦则自2013年起,陆续收受11件衬衫。

经查,陈子敬曾于2006年1月、2009年9月、2010年2月及9月共4次收受翁茂钟馈赠的衬衫,且于2011年向杨博贤指示关照翁茂钟后,又于2014年9月、2015年2月及8月间收受衬衫3次;其收受的衬衫累积多达14件以上,足以使外界认为是“期约”或“后谢”,核有违失。

调查报告也提到,时任官田分驻所长陈宏平,忽视并疏于督导杨博贤及分驻所内10名员警,甚至对翁茂钟在所内办理自家公文视若无睹,应负违失责任。

两位监委认为,司法院对“翁茂钟案”曾提出“即使只有1次饮宴或收受礼品,也绝不被允许”的惩戒标准,不论收受的物品市价为何,均已违反检察官及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因此提案弹劾周章钦、韩国一、陈子敬、陈宏平、杨博贤等5人;监察院于7月5日审查通过弹劾,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