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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老家违建争议 赖清德提出三点说明

赖清德万里老家引起违建争议。(陈秀媛/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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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报导)针对赖清德副总统万里老家会勘相关事项,17日赖清德总统竞选办公室发言人郭雅慧表示,本屋存在皆早于相关法规订定之前,并非法令规范后兴建或翻修,与有心人士和媒体讨论之其他个案违建实属不同。赖清德副总统的态度很清楚,建物是否涉及违建问题,由新北市政府认定,他完全尊重也会全力配合。

赖清德的三点说明:一、依据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于9月6日在赖清德位于万里的老家进行现勘后回复“由于该地区从1981年起才实施建筑管理,因此所有人若能证明建物1981年前就存在,经申请后便可认定为合法房屋。”,从相关资讯及空照图都可证明该屋存在于民国40年间,早于民国70年区域计划法实施日期,新北市政府应可调阅相关资料,即可厘清。

赖清德万里老家旁的大树。(陈秀媛/大纪元)

二、新北市政府及经济部矿物局于9月15日现勘后,经济部矿务局回复“该区位属万里六坑煤矿旧矿区,该地无采矿事实,民国77年矿业权也公告废止。至于地目变更、地上物的使用状态认定属于地方政府职权。”由此可知,该区域已非矿区保留区,且该区段在区域计划法实施前,也就是该屋兴建时,地目是“旱地目”,并未违反使用区分规定。另该屋存在于民国40年间,因不堪使用,于民国92年前后进行翻修,早于新北市政府100年06月02日颁订的“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

三、本案因早期煤矿开发,依当时矿业法相关规定煤矿业者得依法设置事务所、厂库、矿工房舍等设施,该屋为矿工房舍属容许使用设施。本屋存在皆早于相关法规订定之前,并非法令规范后兴建或翻修,与媒体讨论之其他个案违建实属不同。赖清德静待新北市政府及经济部后续认定,全力配合需改善相关处置。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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