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6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2025年2月平镇区农会某农事小组于进行农会代表选举,爆出庄姓、胡姓当选人及另一庄姓候选人,涉嫌在选举前夕,以每人2000至6000元不等现金向选民贿选。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将当选的庄姓、胡姓代表及庄姓候选人依违反农会法起诉,另刘姓、吴姓2女涉及不详方式取得选举权人名单,作为拜票、贿选用,以“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起诉,向法院声请没收贿款49万6600元。此外,涉犯收贿罪嫌者则均另为缓起诉处分。
桃园地检署接获情资后,由检察官翟恒威指挥警方组成专案小组侦办,于3月5日搜索9处并传讯被告及证人等16人,分别在庄姓代表住处扣得30万元、胡姓代表住处扣得19万元、庄姓候选人住处扣得6600元。3人经检察官讯问后,分别以5万至15万不等具保。
桃园检警调查后发现因该农事小组为少数非同额竞选之选区,竞争激烈,3名被告为求顺利当选,于今年2月15日农会代表选举前夕,纷纷各自向有选举权之农会会员拜票,并均以交付现金6000元至2000元不等红包之买票方式,向周姓选民一家4人及曾姓选民买票行贿。其中,吴姓、刘姓被告为协助候选人贿选,由吴姓被告将以不详方式取得之选举权人名单,以Line提供给刘姓被告,再由其转交候选人作为拜票贿选所用。
桃园地检署指出,全案经检方侦办,认3位候选人涉犯农会法第47条之1第1项第2款之对有选举权人交付财物约为一定选举权之行使罪嫌,吴姓、刘姓被告涉犯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违法利用个人资料及刑法第30条第1项、农会法第47条之1第1项第2款帮助对有选举权人交付财物约为一定选举权之行使等罪嫌而提起公诉,并声请没收用以贿选之现金49万6600元。
桃检强调,农会为服务农民保障农权之重要组织,各层级农会选举须选贤与能,始能健全农会组织,发挥组织功能,该署将持续与桃园地区选举查察团队密切合作,打击不法贿选,维护农会选举之公正。
此外,吴女、劉女为协助未当选的被告庄男贿选,由吴女将以不详方式取得选举权人名单,以Line通讯软体提供给被告劉女,再由劉女交庄姓候选人丈夫作为拜票贿选所用,案经专案小组及多名检察官协力侦办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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