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中医养生风气盛行,为明确中药材食品及药品的管理界线,卫福部近日预告强化管理草案,首度针对添加于食品中的中药材,订定每日食用限量与标示规范,并明确区分食品与药品界线,另外,若食品中添加如黄耆等第二类中药材超量,将视同药品管理,且未来保健食品不准再用四物汤、龟鹿二仙胶等中医固有方剂名称。
中医药司近日预告订定“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药材品项及其产品属性认定基准”草案,5大重点包含界定食品可用中药材、明订食品管理例外原则、明确食品型态适用非药品管理范围、订定产品属性判定原则、不符食品使用原则中药材产品依药品管理,预告期60天。
卫生福利部中医药司科长谢采蓓表示,国内养生风气盛行,中药材经常用于药膳或各种食品,但即使药食两用,本质仍是中药材、具有医疗效能,经与业界沟通取得共识,将透过制度化明确“食品”与“药品”管理属性界线。
谢采蓓说明,草案依中医药理论及台湾中药典规范,订定得供食品原料使用的中药材品项,并分成两大类,一是传统食用文化,共计75项,例如百合、荷叶、银耳、山药等,也规范特定品项“不得生食”、“萃取或浓缩型态仅限食品原料用途”、“限茶饮用途”。
二为食用时须特别注意安全性,共计73项,例如马齿苋、赤小豆等,订有每人日食用限量。
若添加第二类品项,再订定食品管理例外原则,谢采蓓姊是,因此类别食用时,须注意安全行,若中药材总量占比50%以上,或第二类中药材任一品项含量(中药材萃取物须回推),每天食用量超过台湾中药典所载该品项最低用量50%,列为药品管理。
不过,若同时为取得健康食品许可证(小绿人标章),或是取得输入锭状胶囊状食品或国产维生素类锭状胶囊状食品查验登记许可,谢采蓓说,符合一定条件下,不以药品管理。
对于坊间保健产品常冠上四物汤、十全大补、龟鹿二仙胶、理中汤、桂枝汤、生脉汤等名称。谢采蓓则说,由于与中医药固有典籍收载38方剂相同,恐生误解,未来也通通不准用,以免让民众误认为是具有疗效的方剂。
中医药司司长苏奕彰补充,此次草案只针对药厂、食品厂的保健食品,民众若自行到中药行买中药材,或是到外面餐厅吃到的药膳料理,通通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