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监察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日审议通过监委赖鼎铭、叶宜津、萧自佑的调查报告,指出“国防产业发展条例”施行至去年度之有效合格供应商仅44家,合格证仅260张,且“国防科技前沿探索计划”仍有诸多不足,均有积极检讨强化之必要,促请国防部检讨改进。
监委指出,“国防产业发展条例”施行至去年度之有效合格供应商仅44家,合格证仅260张,年度采购金额约88亿,其规模及组成尚不足以构成完整之国防产业供应链;且经分别访谈陆用、海用、通资及飞弹关键模组合格厂商,厂商反映目前“一案一审”审查过程普遍超过1年以上,对于采购效率及技术衔接开发极为不利。
监委补充,而且国内军品采购多未透过本条例或更早期之“产合会报”模式筹获,导致最低标、欠缺合作经验或研发投入极低之厂商轻易得标,与国防产业供应链追求“合格供应商名单制度”及“区分生产性与非生产性采购厂商资格”等制度尚有相当差距。
调查委员表示,国科会与国防部推动“国防科技前沿探索计划”,但仍可发现在测试资源、协作紧密度及计划人力稳定性等方面有所不足。以测试资源为例,各学研中心均反映无人载具,特别是海用、空用载具及电磁频谱等测试场域及资源极为稀缺,甚至水上/水中载具尚欠缺法律规范可资依循,影响技术验证及研发时效甚钜。
监委指出,国防部虽已掌握“软体定义作战”相关元素,但组织能力、装备系统筹获管道、战术验证及作战训练实践等方面,对于“软体定义作战”之转型幅度及深度尚有不足,如:“台湾之盾”需由软体层面之介面构改来达成,国防部必须积极克服“系统自动化”及“作业自动化”之挑战,以建构具备韧性防卫能力之国防体系。
责任编辑: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