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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血脉官司 私生子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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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古龙遗作争夺战,风云再起,形势逆转,非婚生子郑小龙赢得一审官司,获得“正名”。

古龙辞世十八年后,郑小龙请求“开棺验尸”以证明父子关系,遭法官驳回,但郑小龙请出古龙的胞弟熊小华,透过DNA比对,确认他和熊小华存在叔侄的血缘关系,法官遂据此判决郑小龙与古龙存在有父子关系,郑小龙得以确认和古大侠之间的父子关系。

古龙(本名熊耀华 )因肝疾骤逝,来不及交代“楚留香”、“流星蝴蝶剑”等六十围作的版权归属,他的婚生子熊正达、非婚生子郑小龙,为争正统继承而闹上法院;法界人士指出,若此案判决确定,郑小龙即可“以父之名”,与兄弟熊正达共享古龙遗作著作权,以及线上游戏版税,商机无限。

郑小龙得知判决结果后,透过友人指出,能名正言顺地认祖归宗,是美事一桩,与古龙遗作版权无关,他会与“弟弟”熊正达好好处理父亲的心血结晶,郑小龙并强调,兄弟间感情很好;熊正达则委由律师表示,已获知判决结果,至于是和郑小龙共享古龙遗作,还是要上诉,熊正达的委任律师不愿说明,但指出应会“有”后续诉讼。

古龙于民国七十四年过世,他的遗作版权归属,引发三方争夺。一方是古龙非婚生子郑小龙,主张拥有古龙共六十余围作的著作权,并以数百万元将权利卖断给出版业者赵震中。

另一方是古龙生前的同居人于秀玲,她主张,在古龙死后,古龙的父亲熊鹏声将四十部著作权赠与她,且她已全数转卖给出版业者于志宏。还有一方则是出版小李飞刀、楚留香、陆小凤、碧血洗银枪、多情剑客无情剑等书的桂冠出版社。

去年初,三方版权争夺白热化,先后闹进法院,首先是于志宏认为郑小龙主张已损及他权利,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郑小龙不具古龙遗著继承权、赵震中没有古龙遗作著作权。第二件是赵震中认为自己自古龙的儿子郑小龙处合法取得古龙全围作著作权,也向法院诉请确认桂冠出版社不具有古龙著作的著作权。

这两件诉讼的胜负关键,全系于郑小龙是否为古龙的亲生子,当时,郑小龙要求熊正达与他作DNA比对但遭拒,郑小龙只好转而主张“开棺验尸”,透过古龙遗骨来作确认,但法官认为对死者不敬而不准。

如此一来,在无证据下,法官无从认定郑小龙是古龙亲生,从而无法认定他有继承权,故判决赵震中败诉;至于另件诉讼,因于志宏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法官遂裁定审理,全案也不了了之。但郑小龙仍不放弃,设法找到从未谋面的叔叔熊小华,并进行DNA比对,因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相符,故法官判决郑小龙确是“大侠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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