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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管政党 朝野各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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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田世昊、陈钰婷╱台北报导〕对于中选会研拟修正组织条例,设置政党事务处,朝野四党态度有别。民进党认为是可以讨论的方向,但强调制定政党法才是关键,台联并未表示特别意见,国、亲二党对此均表达反对立场。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表示,目前政党管理的法令简陋,若要把政党事务归为中选会管理,是可以讨论的方向,但与内政部之间的职权关系要厘清;不过,民进党认为最终关键应制定“政党法”,有效管理政党的重组合并、财务、内部民主等,以较严格的法律规范政党。

国亲两党都对中选会变成政党事务的主管机关表示反对。

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黄德福认为,中选会不应也不宜作为政党的主管机关,因为政党是人民团体的一部分,当然应该与其他人民团体同属一个主管机关,也就是内政部,且政党事务具有高度敏感与政治性,中选会要的却是公平独立行使职权,若介入处理、监督政治事务,只会使中选会面对更多政治争议。

他说,中选会当务之急,应该是在“公投绑大选”后,恢复人民对中选会的信心,而不是增加未来发生争议的可能,只会让问题更严重。

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刘文雄对此也大感“奇怪”,他说,中选会管的是选举,与社团事务有何关系,怎么看都不通,除非中选会的目的就是要制造纠纷,否则想不出有何意义。

台联秘书长林志嘉表示,内政部目前所主管的政党相关业务有限,业务移转至中选会是否会有差别,目前还无法判定,等到草案出炉后再讨论,台联目前无特别意见。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中选会有意设置“政党事务处”,专责统筹所有政党业务,让身为人民团体主管机关的内政部不以为然,强调政党事务主管机关应该要有法令依据;内政部并指称,根据已经送请立法院审查的“政党法草案”,内政部未来仍应是政党业务的主管机关。

内政部官员强调,行政院的政策方向就是中选会与内政部分为选务、选政主管机关,中选会只需负责一些非政治性的选举业务,而且基于中选会属独立机关性质,像法令制定等较具政治性的政党相关业务,还是由内政部来负责会比较好,也才符合责任政治的精神。

官员表示,由于机关业务移并,必须先行协调,因此就程序上而言,最好是在召开跨部会会议讨论时处理这个问题,而非中选会在草案初稿中就纳入。

官员说,根据“政党法草案”,未来除政党备案登记、处分移送外,包括财务申报、政党补助与辅导等业务,都将统一由内政部主管,这点似乎中选会忽略了。

官员强调,虽然有很多国家的政党业务,归由选举机关主管,像韩国的中选会就设置政党业务单位,但韩国中选会属于宪政机关,我国中选会未来成为独立机关,但仍隶属于行政院,与韩国的状况不同。

官员说,选政、选务分由两机关负责并无不妥,而且行之多年下来,在执行层面上也没有双头马车的问题,另像目前“政治献金法”主管机关虽为内政部,但有关政治献金申报、审核、处罚,都属于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业务范畴,在执行上也完全没有问题,可见相关业务不一定就要集中在同一个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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