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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168) 过继小孩必须小于18岁方可移民

2005-02-09 02:40 中港台时间|2022-08-31 20: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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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一百六十八﹕ 我在2002年12月和美国人结婚。2004年1月份﹐我和丈夫请美国律师办理我的身份和孩子移民(因为我的孩子在国内)当时我是公务考察身份进入美国。律师把我的寄给移民局﹐没有把我孩子的申请寄出﹐整整忘了一年。(我儿子过了黄历新年﹐19岁)﹐应该分几个步骤﹖

解答﹕ 你第一步要看你结婚那一天﹐你儿子是否超过18岁了。如果超过18岁了﹐他就不能做绿卡申请了。

如果未超过﹐你的丈夫就要在他所在的移民中心申请I-130。批准后再经过NVC﹐和广州领馆的面试后﹐进入美国。全过程要1年到2年或更快或更长﹐取决于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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