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十月一日起 严格取缔高快速公路慢速车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交通部今天召开道安委员会议,决议从十月一日起,国道公路警察局三阶段严格取缔高快速公路慢速车,罚款最重为新台币一万二千元。

新版道安条例去年底修正实施,今年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公警局也配合拟妥分段重点交通执法,第一阶段从今年十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主要是加强高快速公路慢速车辆未依规定行驶外侧车道,及大型车使用内侧车道超车未驶回原车道的取缔

所谓慢速是指车辆在高快速公路时,行车速率低于规定标准每小时十公里以上。

第二阶段从明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执法取缔重点为,小型车低于最高速限持续行驶内侧车道。第三阶段为明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执法重点为车辆使用内侧车道超车后堵塞超车道行车。

如果只是车速未达速限标准时速十公里,罚款三千元至六千元,如果车辆在高快速公路上从内侧车道超车后,如有安全距离未驶回原车道,造成堵塞超车行车者,可处罚六千元至一万二千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