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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局非一般公务人/常岐德18%行政诉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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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连战等前国民党执政时代高官,月领丰厚的十八%的退休金优惠存款利息,让人羡慕不已,但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能如此。

台北市政府捷运局长常岐德从三年前副局长升任当天,就办理退休,并申办十八%优惠存款利息,但一路碰壁,常岐德不满打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认定,优惠存款制度采“最后在职机关制”的规定,常某在捷运局副局长职位退休,并非一般公务员,不符申办优惠存款法定资格,判他败诉确定。

常岐德也主张以“分段、比例”计算优惠存款,若最后服务捷运局期间职位不符规定,要求之前曾任荣工处等公务员近二十年年资,应有资格办理优惠存款,但最高行政法院亦一并驳回。

常岐德认为,原本担任台北市府捷运局副局长,于93年8月2日(2004年)转任局长,同日办理自愿退休,但铨叙部订定的优惠存款要点规定,以“最后在职机关”职位为是否可以享有优惠存款的认定标准,且最后在职机关须适用于行政院订定的“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的公务人员俸额标准表支薪者,才能办理优惠存款,因他退休前都在捷运局工作,不符该项规定,连五十九年5月至七十九年2月任职荣工处等单位期间领取的公保养老给付也不能办理优惠存款,很不合理,都违反平等原则。

铨叙部代表表示,优惠存款是属于“政策性补贴措施”,政府在考量机关公平原则下,就不同待遇类型公务员的退休与在职所得多寡斟酌后订定的,北市府捷运局工作特殊,系采取比一般公务人员更高待遇的“未实施用人费率交通事业机构待遇标准支给”,该局员工在职时支薪标准就高于一般行政机关,不符合优惠存款适用对象,均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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