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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董监申报财产争议 台法部下午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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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24日电)台湾法务部长王清峰今天上午听取多位财团法人董监事反对申报财产意见,决定下午1时将召集相关部会重新检讨;她表示,今天无论如何要把事情做好,“我个人持开放的态度”。

新闻局上午举行“新闻局所属财团法人董监事财产申报法令释疑”会议,包括中央社、公共电视、电影基金会、电影资料馆4家财团法人董监事代表出席,向王清峰提出“修法、不处罚、释法及不溯及既往”等4项诉求。

据新闻局官员转述,这4家董监事代表在会中表示,当初上任时并不知道有申报财产规定,且自己也并非代表公股或政府出任董监事,且此法若不修改,未来财团法人机构恐很难吸引到优秀、公正的民间社会人士担任。

这位官员转述,相关董监事代表提出希望能够修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中相关规定、若有董监事决定不申报可以不处罚、法务部立即释法,说明财团法人董监事并非是代表政府或公股,以及不溯及既往,申报财产制度从下一任开始共4项诉求。

王清峰在会议结束后表示,上午听取艺术及文化界意见后,已决定在下午1时邀请所有部会再一次探讨相关规定,今天无论如何要把事情做好。

王清峰说,这个问题牵涉部会太多,每个个案状况不一样,下午还需听取各部会,特别是监察院的意见后,若有形成共识会对外界说明。

她进一步表示,政府本来就是服务大家。很多董监事本于专长奉献所学,当然要他们申报财产有点为难,侵犯隐私,不过,立法院认为他们影响力大,应该要申报财产,各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个人持最开放的态度,希望今天就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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