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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松药物可能使颚骨坏死 台卫署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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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二日电)在台湾因骨质疏松症骨折人数约四十万人,实际上罹患骨质疏松症未骨折的病患更多,其中,一成使用双磷酸盐类药物治疗。卫生署药政处今天说,研究发现,骨松患者若口腔健康条件不佳、拔牙或进行牙科手术,服用双磷酸盐类药物可能导致颚骨严重坏死,提醒医师、骨松病友注意。

行政院卫生署指出,双磷酸盐类药物涵盖六类主要成分,包括“福善美”、“广骼”、“益良骨”、“积骨康”、“骨维壮”、“骨得宁”、“雷狄亚”、“爱骨泰”,“卓骨祂”、“骨力强”等知名药物都属这类药物。

卫署核准治疗“停经妇女骨质疏松症”、“治疗恶性肿瘤之高血钙并发症”等。卫生署药政处处长廖继洲说,双磷酸盐类药物分口服锭与静脉注射针剂,进入体内后会同时抑制破骨细胞与成骨细胞作用,美国曾发生多起骨松患者服用双磷酸盐类药物后致颚骨严重坏死案例,美国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DA)曾提出警告。

中华民国骨质疏松症学会常务理事、台大医院副院长蔡克嵩表示,仅服用双磷酸盐类药物治疗骨质疏松患者发生颚骨坏死比率约四千分之一,发生颚骨坏死的个案大多是因罹患癌症预防骨转移或高血钙并发症,长期、大量静脉注射,之后再进行拔牙、植牙等口腔手术才容易发生,目前机转并不清楚。

廖继洲提醒,医师以双磷酸盐药物治疗骨松患者时,应善尽告知义务,让患者了解可能风险;患者若因口腔问题找牙医师治疗,也应让牙医师了解用药史,尤其应提醒医师正在服用双磷酸盐类药物,以利医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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