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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再生能源 台经部:收购价格将具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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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 2日电)经济部次长黄重球今天表示,政府会提出有诱因的再生能源收购价格,至于业者盼趸购费率报酬率逾6%,经济部“不希望业者不努力20年”,将在10月底召开费率审定会。

经济部今天举办“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及其计算公式草案”第 3场公听会,能源局提出趸购费率初步计算引用资料及数据内容,强调再生能源价格订定过程将以公开坦诚方式,与社会各界沟通。

公听会上业者最关切的就是收购价格,政府立场是趸购费率报酬率订为3%至5%,但业者表示报酬率要提高至6%至8%,才有诱因。

对此,黄重球傍晚表示,推动再生能源产业,确实要向业者提出有诱因的价格,业者的建议政府都听到了,会在10月底召开费率审定会时进一步讨论,目前不排除有调高报酬率的可能。

黄重球进一步说,今年再生能源条例通过之后,政府希望业者在台湾投入的会比以前多,不过,政府不希望业者要的价格是“可以不努力20年”,许多学者认为,不合理的收购费率,反而会让业者不努力提升技术,如何拿捏,审定会会充分考量。

能源局长叶惠青补充,10月底的审定会将以 3原则订定费率,包括充分汇整公听会搜集的资讯、再生能源收购电价应具有足够的投资诱因、未来再生能源收购电价所提供的奖励条件,应较“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立法前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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