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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故障纠纷 台消基会吁建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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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综合报导)台湾消基会10日公布近2年国人在购买3C用品、家电产品及机车等相关产品遇到送修退货时闹纠纷,3C用品纠纷尤为严重,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呼吁,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先看清楚购买契约,行政院消保会更应整合主管机关建立完整维修换货制度。

消基会分析2年来,在211件向消基会申诉的“送修纠纷”里,3C用品就占了79%,家电占了11%。其中有消费者反复送修了十几次,还修不好。消基会委员林宗男说,厂商应该对产品负起品质控管的责任,而不是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消基会表示,消费者最常遇到的状况,就是送修后仍频频出现问题,甚至有4成的厂商保固期内还要消费者付费,才肯检测或维修。而现行的法律虽然要求业者必须负起损害赔偿的责任,却未明订送修不好是否可以换新。

消基会秘书长吴家诚也建议,如果消费者购买产品方式为电视购物、网购、邮购、访问买卖等无法直接检视商品者,可在7天内无条件退款,但应注意厂商提供的“鉴赏期限”是否包含商品运送的时间;另外如果东西送修修不好,可依照民法要求业者更换新品、退款或减少价款,至于保固期限内是否需额外支付修理费,得再购买前注意契约内容,保固期限并不等于免费维修、零件免费,消费者付款前要检视清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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