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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批香港政府规管中成药有漏洞

市面一些声称保健食品,加入非中药成分后,便可绕过《中医药条例》。申诉专员公署指相关条例有漏洞,促请食卫局条例。(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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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4日讯】申诉专员公署发表主动调查指,政府对中成药规管有漏洞,市面一些声称保健食品,含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但加入非中药成分,便可绕过《中医药条例》,不用注册也可销售。

现时《中医药条例》只规管“纯粹”由中药作为有效成分,配制成剂型形式,并有治疗或保健用途的专卖产品。由于有些保健食品并非“纯粹”含中药,有其它非中药成分,因此不受条例规管。

申诉专员公署在市面上搜寻了多款注册的中成药,以及名称相类似但并非纯粹含中药成分且无须注册的“食品”,作比较。以安宫牛黄丸为例,虽然含属《中医药条例》附表 1中毒性较强的中药材朱砂和雄黄,一般不建议作保健产品或预防用药长期服用。但有产品加入了非中药成分葡萄籽,不属“纯粹”中药,不受规管。

公署认为,现时法例定义造成监管漏洞,促请食卫局修改《中医药条例》,加强监管中药保健食品,例如将对含有《中医药条例》附表 1毒性较强的中药保健食品作更严格的监管,将其纳入为必须注册的类别等。

公署又批评,中成药注册制度进展缓慢,截至2018年6月30日,超过18,000宗中成药注册的申请中,只有不足10%(1,539宗)成功注册。促请卫生署应协助检讨现时的注册制度,检视负责审批工作的人手有否需要增加。◇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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