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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研究揭企业藉股权转让避税近百亿

本土研究社的研究发现,至少126宗以转让持有物业的公司股权方式买卖住宅避税个案,总避税额约94亿元。(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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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雯文香港报导)近年政府先后推出楼市“辣招”图打击炒卖。本土研究社10日发表报告,发现至少126宗以转让持有物业的公司股权方式买卖住宅,避过缴交“加辣”物业印花税的个案,总避税额约94亿元。涉及长和系集团、多名大陆房地产集团高层、前全国政协,及关之琳和容祖儿等知名艺人。

政府2010年推出物业印花税“辣招”,本土研究社发表的《富税难收:香港股权转让住宅避税研究》报告,搜集由2010年11月至2018年5月期间,203宗传媒报道疑似转让持有物业公司股权方式买卖住宅的个案,成功核实126宗。

研究发现在2016年政府推出双倍印花税后,核实个案宗数一年内大增3倍。而126宗个案当中,有18宗买家为大陆人,22宗买家为居港未够7年新移民。报告指投资者以公司持有住宅物业,透过转让公司股权,令住宅的实益拥有权转移到新买家手上。由于物业的法定业主仍然是同一间“物业公司”,现行税制无法收取任何物业印花税,买卖双方只须付0.2%的股票转让印花税,税率甚至远低于4.25%的首置印花税。

报告列举了长和系集团以共5间注册公司持有物业,并于2017至18年间透过股权转让方式卖出半山区的3个豪宅,涉及24.5亿元,研究估计避税金额约7.4亿元。报告又列举了艺人关之琳以同样方式购入两个物业单位,当中只须缴交税率较低的首置税,共免交约4,580万元税项。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显恩坦言,由于交易资讯不透明,研究资料都来源于曾被新闻报道的个案,因此数字只反映冰山一角。批评有关交易方式令本港成“避税天堂”,吸引炒家炒卖楼宇,间接加剧房屋问题。他形容物业印花税已沦为“穷人税”,令港人更难置业。研究社建议政府仿效外国做法,要求有关公司申报实质拥有者,向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物业买卖者收取物业印花税,消除相关交易的经济诱因。同时设立“物业公司”控制人资料库,开放予公众查阅。

会计界立法会议员梁继昌则指,堵塞漏洞并不困难,他曾向政府提出相关问题,唯当局总以避税个案只占总交易的少数为由,不做出相应行动。◇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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