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何等的荒唐!律师寻求体现国家法律价值成了一种危险,违法乱国的倒站到了道义的制高点,他要处理你!
命运没让高智晟选择,从他律师执业第一天开始,就匆匆把他抛进了扶羸弱,护一方的角色。很难说这个角色对高智晟最终意味着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个维权律师要比其他的律师承担更为深重的道义,付出加倍的艰辛。
九八年在乌鲁木齐,有一次高智晟回家交给耿和一笔钱,耿和一看都是零钱,问是怎么回事,高智晟告诉她:“当事人给我的代理费都是十块二十块凑起来的,那是他们的血汗钱。我的钱挣得越多,我的当事人的苦难也就越多!”
爱一个人,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和那个人的生命联在一起。一九八五年,青春靓丽的女通讯兵耿和在军营中与伙食管理员高智晟相遇,被其善良的人品所吸引,从倾心、爱慕,最后两个生命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母亲是个有道德力量的人,母亲的道德力量价值并不取决于我的认识及我手中的这支笔。但无论如何,我的这支笔是无法穷尽母亲在道德力量方面所积累的厚重底蕴。
母亲是个有远见的人,她的远见是我们子女今天价值的全部基础。母亲决定让除大哥及姐姐外的其他孩子上学,当时的这个决定近乎天方夜谭,但二哥以下,后来我们都读完初中。接受完初中教育的经历,成为改变我们子女个人人生命运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尽管已懂事的二哥因心疼母亲坚决拒绝上学,但母亲的这个决定是不容商量的,二哥在极度贫穷的家境中读完了初中,这对他未来参军及后来的发展极具意义。对我的学习,是所有孩子中母亲花费心血最多的。我小学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自学状态,经济困难不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
有朝一日能吃饱肚子是父亲一生未了的夙愿!一九七五年,我们在没有了父亲的同时,也没有了任何再可供变卖的什物,原本一贫如洗的家因此变得是负债累累,在母亲的世界里犹如天塌地陷般。
一九九六年我们家的生活开始有所改善。我一九九四年自学大专毕业,一九九五年考取了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开业当律师。这两年的变化非常快,迅速的扭转了自己的人生和家里的经济环境。母亲最近对别人说她享了七年福。算起来就正是我做律师的七年。母亲苦了一辈子,在她晚年的时候我终于尽了一些力量让她过上了一段好日子。
我踏上了回家的路。第一天我一口气走了八十里路,到了黄陵县城,一点东西都没吃,肚子饿得很厉害。经过一家食堂的时候,我看到里面的人在炸油条。那时已经是农历的十一月份,我身上穿着一套破旧的上衣,我把衣服脱下来捧上去说:“我快饿死了,能不能换两根油条?”
什么时候才能吃一顿饱饭一九六四年我出生在陕北农村。那是中国人普遍贫穷的时代,我们在这普遍贫穷的环境里又是属于最穷的。记忆中的父亲常常坐在炕头上自言自语“什么时候才能吃一顿饱饭?”我十岁那年父亲去世了。父亲在医院那段时间我们已经倾家荡产。他走的时候家里欠了医院八十块钱,连尸体都领不出来。
自去年底,台北陆续举办多场记者会与研讨会,声援高智晟律师在中国北 的遭遇,其中今年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时假台北台大校友会馆由台湾律师界与人权团体主 召开声援中国维权运 的记者会,最能代表台湾律师界的心声。作为一个台湾律师,可能系身处环境不同,实在很难接受一位律师为宗教团体及其信徒辩护,竟然会受到政府当局的停业及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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