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薄熙來是否被允許有重大立功表現?

周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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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9日訊】9月28日,又一則讓中國人和世界驚詫的新聞由黨媒正式發佈。在當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在中共發佈處理薄熙來的不長的通告中,還是有不少潛台詞的。

比如根據通告,薄熙來自擔任大連市領導起,不論是在此後任職的遼寧省還是在商務部,直至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

資料顯示,薄熙來自1984年起先後擔任了遼寧省金縣縣委副書記、書記、大連市金州區委書記、大連市副市長、代市長等職,1993年起任市長、市委副書記等職。也就是說,至少在二十年前,薄熙來就嚴重違反了黨紀,那麼為甚麼他依舊可以高昇至遼寧省,乃至中央?誰是提拔他的背後推手?還是這個「越腐敗,越提升」的體制使然?

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二十年一直都沒有被處理的薄熙來,卻因王立軍叛逃美領館和妻子殺人而徹底玩完,原因真的僅僅是失察和縱容之罪嗎?顯然不是。真實的原因除了胡溫習無法容忍薄周圖謀習近平妄圖奪權的野心外,更在於薄谷夫婦、周永康、王立軍等參與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被曝光,而這兩點卻是中共不敢公諸於眾的。

再比如通告稱「薄還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薄熙來和薄谷開來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中的「他人」究竟指的是哪些人?他們究竟給了薄谷夫婦多少賄賂?「家人」收取賄賂是否包括薄瓜瓜?

更有意思的是,通告在羅列了薄熙來的一系列罪狀後,還稱「調查中還發現了薄熙來其它涉嫌犯罪問題的線索」,至於究竟是甚麼,卻語焉不詳。難道是向軍隊行賄、謀逆?還是參與活摘、販賣屍體?也許等到庭審時才能一窺端倪。

不過,顯而易見,薄熙來將被提起公訴的罪名是少不了包庇、受賄、濫用職權、瀆職罪的,量刑應該是在十年以上徒刑至死緩。那麼,薄熙來是否被允許有重大立功表現呢?

我們早已看到,在谷開來一案中,谷因為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而被輕判;在王立軍一案中,王亦因「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而被減輕處罰。毋庸置疑,無論是谷的「檢舉他人」還是王的「揭發他人」中的「他人」不僅僅是指薄熙來,還應該有參與謀逆和活摘器官的周永康。正因為他們的檢舉,胡溫習等才掌握了控制薄周等江系人馬的確鑿證據,他們也才得以免死。

如今,胡溫習劍指薄熙來,薄為了保命,也一定會吐露更多與周、江、曾等有關的秘密。問題是吐露了真相的薄熙來會因有重大立功表現而被減輕處罰嗎?筆者認為這將取決於中共高層是否打算做到通告中所言:「不管涉及到誰,不論權力大小,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懲處。」同薄相比,周的罪惡更為深重,其對法輪功的迫害更為凶殘,而其貪污腐化程度更讓人瞠目。相信薄吐露出的秘密足夠讓周吃不了兜著走的了,下一步大戲如何開場,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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