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揭湖南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干預司法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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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大陸《南方都市報》的最新報導揭露,原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彭對喜在退休後依然蠻橫干預司法,其向中共省高院、中共長沙中級法院等官員批示,並給主管官員、庭長和承辦法官施壓,還把中共湖南省高院該案合議庭審判長等人叫到面前訓斥,並威脅稱,「不要以為我不是政法委書記就管不了了,我還是督辦專員」。對此,中共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稱,其赤裸裸地干預司法。

巡視組進入省高院巡視 長沙中級法院不理會

2013年6月17日《南方都市報》報導,2011年12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巡視組向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遞交一份《關於請求對長沙理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譚向東、上海匯時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進行監督的報告》,報告稱:

2010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巡視組第三組進入省高院巡視時,接到長沙理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投訴,稱該公司訴譚向東、上海匯時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中共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彭對喜的非法干預,中共省高級法院的審判嚴重不公,要求省委巡視組進行巡視監督。

巡視組對該案進行巡視,但該案在中共省委巡視組提出巡視意見後,中共長沙市中級法院仍然按照受到干預後的省高院意見進行審判,作出錯誤判決。

該案判決後,長沙理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服,已提出上訴。

借款4千萬 2千萬未歸還

2005年5月26日,譚向東與長沙理想房地產開發公司(理想公司)簽訂協議,向理想公司借款4千萬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20%,由上海匯時達發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借款到期後,譚向東只償還了2千萬元,另有2千萬元至訴訟時未歸還。

因譚向東、上海匯時達實業公司不按合同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的義務,且譚向東舉家移民加拿大,長沙理想房地產公司向長沙市中院對譚向東、上海匯時達實業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經開庭質證審理,長沙市中院認定借款事實成立,並判決譚向東償還長沙理想房地產公司借款本金2千萬元及利息,同時判決上海匯時達實業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譚向東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湖南省高院。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合議庭審理該案時,維持原判,駁回譚向東的上訴請求。

退休的省政法委副書記出面 威脅辦案人員

在該案原二審期間,譚向東做了大量活動,要中共原省政法委副書記彭對喜給中共湖南省高院、中共長沙市中級法院等所有分管官員批示,並給中共湖南省高院的主管官員、庭長和承辦法官施壓,要庭長和承辦法官單獨向他匯報,還把中共湖南省高院該案合議庭審判長黃臘妍等人喊到彭辦公室附近的會議室訓斥,威脅稱:「不要以為我不是政法委書記就管不了了,我還是督辦專員,你們的事還是要聽我的意見,我還是可以說話的」。

時任中共湖南省委巡視辦副主任陳學文稱,湖南省委巡視組在調取的案卷中,還發現彭對喜的批示。

陳學文介紹說,彭對喜的批示甚至直接給法官,在完全退休後依舊介入,相當不合適也不正常。

中共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表示,彭對喜赤裸裸地干預司法,干預法院審判,而且案件進行到哪一步就干預到哪一步。

彭對喜違法干預司法 導致被告逃之夭夭

彭對喜的粗暴違法干預和譚向東的活動,對案件的變化產生很大的影響:

中共省高院裁定撤銷長沙市中院判決,發回長沙市中院重審。

中共長沙市中院作出重審判決的時間長達兩年多,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理期限一年多,涉嫌為譚向東活動和舉家移民提供時間空間。

且在2010年11月,中共長沙市中院未經申請人長沙理想公司同意,擅自解除對譚向東限製出境措施,使譚向東逃之夭夭。

民眾:政法委就是幹這個的!周永康是操縱者

對南都報導所揭露的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彭對喜的惡行,民眾表示,大陸政法委係統的官員粗暴干預司法公正,踐踏法律,實屬普遍!

網友「迎風種子」:政法委不就是幹這個的嗎!

「御膳房2」:很早就聽說這件事了,已經舉報很久了,一直沒有結果,希望此次能給如此囂張的人一個嚴懲!

在江澤民掌權時期,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被高調成為政治局常委,權力被強大,對中共財政、軍事和外交上形成三位一體的控制,中共政法委並且把持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成為中共的第二個權力中心。

據悉,在周永康把持中共政法委時期,官方公佈的大陸刑事案件每年以17-22%的幅度上升,公檢法部門成了民眾公認的最腐敗、最黑暗的部門。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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