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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州爆EB-5爛尾工程 開發商被討500萬

中介向投資移民客籌資蓋樓 遇建商破產工程告吹 EB-5法案月底過期 移民局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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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隨著近年來EB-5投資的火熱,投資詐騙、爛尾工程等負面現象也層出不窮。近日,又一家紐約開發商被投資中介告上法庭,稱其共管公寓項目早已負債違約(in default),要求開發商歸還500萬美元的資金。

EB-5簽證1990年開始設立,由美國移民局 (USCIS)管理。外國投資者可以通過在美開辦企業、投資經移民局核准的「地區中心」等項目,創造就業,從而獲得「條件綠卡」,如果兩年後投資依然符合要求,投資人就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這一簽證每年約有一萬個配額,目前已被中國投資者占據七、八成。

工程欠債爛尾 開發商進入破產

據商業新聞網站WestFair Online報導,名為EMC Bronxville Metropolitan的開發商,在紐約州威徹斯特郡(Westchester)開辦共管公寓(condo)項目。2006年,開發商買下一家保險公司的倉庫,打算改建成豪華公寓。2015年,一家EB-5投資中介(Advantage America EB-5 Group)在想要移民的外國投資者中,籌集了500萬美元,投入了公寓項目。

然而,開發商現在卻陷入債務危機,其承包商(contractor)也向法院申請了「強制性破產」的請願(involuntary petition),要求開發商宣告破產。

今年6月22日,項目的建築師Thomas E. Haynes、工程師Werner Tietjen,和冷暖公司也紛紛申請動議(motion),要求開發商付清之前欠的20萬美元。6月23日,法庭宣布案件進入破產程序(bankruptcy proceeding),允許開發商將公司進行重組,日後逐漸還清債務。

 EB-5法案或改革

據《福布斯》網站報導,目前的EB-5法案將在9月30日過期,不過國會應該會繼續更新法案。由於當前EB-5投資亂象叢生,移民局可能會改革政策,也許將最低投資額從50萬提高到135萬,限制發達城市的項目,把投資引入較偏遠地區促進地區經濟,而這其實也是當年政府出臺這一法案的用意。◇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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