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一文看懂 川普終止出生公民權之法律爭議

一文看懂 川普終止出生公民權之法律爭議
川普(特朗普)終止出生公民權行政令目前已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示意圖。(John Moore/Getty Images)
2025-05-18 04:19 中港台時間|12-10 22:41 更新
人氣 5362

【大紀元2025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綜合報導)川普(特朗普)總統終止出生公民權行政令目前已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接下來將何去何從?從法律角度存在的爭議有哪些?

5月15日,美國最高法院就政府試圖執行終止出生公民權行政令舉行了聽證會。此前,全美各地的聯邦法官已發布一系列全國性禁令,阻止該行政令實施。

美國政府請求最高法院推翻馬里蘭州、華盛頓州和馬薩諸塞州聯邦法官發出的全國性禁制令。政府希望將裁決限制在與案件直接相關的個人,或僅限於提起訴訟的州和其它司法管轄區。

這項裁決可能會對川普政府執行行政命令的能力產生重大影響。全國性禁制令是原告在數十起訴訟中用於阻撓川普政策的一項關鍵工具,涉及凍結聯邦撥款、禁止跨性別者參軍,以及終止出生公民權。

最高法院最新表態

最高法院在聽證會上聽取了兩個多小時的辯論。自由派大法官明確表示,該行政令可能違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

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說:「在我看來,這項命令違反了最高法院的四項判例。」

部分保守派大法官傾向於願意限制下級法院發布全國性禁令的權力。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表示,在1960年代以前,美國從未依賴全國性禁制令也能正常運作。

部分保守派大法官認為,聯邦法官未將禁制令範圍限定於特定原告屬越權行為,但目前尚不清楚政府是否已說服多數大法官完全撤銷下級法院的做法。

保守派大法官雖有意限制禁制令範圍,但對於川普行政令的法律依據,他們表示需進一步審查後再做裁決。

什麼是出生公民權

出生公民權是一項基於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1868年通過)的公民權利,規定所有在美國領土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的人,均為美國公民及其居住州的公民。

法院解釋此條款為:無論父母移民身分如何,在美國出生的子女(外國外交官或假想敵對占領軍子女除外)均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

這項權利源於內戰後為明確前奴隸身分而制定的《第十四修正案》,確保在美國領土出生的個人享有平等公民權。

川普行政令主張什麼

川普的行政令主張,政府將不再承認在美國出生的無證移民子女的公民身分。政府認為,無證移民子女雖然在美國出生,但不受「美國司法管轄」,因此不受《第十四修正案》的保護,等同於外國外交官子女的法律地位。

該行政令禁止任何美國機構向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個人頒發承認美國公民身分的文件:出生時,其母親非法居留美國,且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或者,出生時,其母親合法但短暫地居住在美國(例如持有學生、工作或旅遊簽證),且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行政令呼籲國會立法,進一步明確《第十四修正案》中「在美國出生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定義,與《美國法典》第8章第1401條保持一致。

針對行政令的訴訟

川普簽署行政令後,移民權益組織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在新罕布什爾州聯邦法院迅速提起了第一起訴訟。訴訟稱,出生公民權「體現了美國最基本的承諾:所有在我們土地上出生的孩子,無論其父母的出身、地位或境遇如何,都將作為我們國家社會中完全平等的成員開始生活」。

原告援引《第十四修正案》立法歷史,強調當時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均認同該條款保障非公民子女的公民身分。無證移民子女在美國出生,受美國法律管轄,因此符合自動獲得公民身分的資格。

其它針對該行政令的訴訟包括由18個州以及舊金山和華盛頓特區在波士頓提起的訴訟,以及來自民權組織的多起訴訟。

出生公民權以前多次受到過質疑

出生公民權曾多次受到法律挑戰,其中最出名的有兩個。

1898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895年8月,在舊金山出生的合法中國勞工黃金德(Wong Kim Ark)在旅行後再次入境美國時被一名海關官員阻止,黃金德隨後提起訴訟。1898年,最高法院裁定,由於黃金德出生在美國,因此受美國管轄,不能剝奪他的公民身分。當時正是排華法案時期。

1884年約翰‧埃爾克案(Elk v. Wilkins)

1884年,最高法院還在選民登記糾紛案中裁定,在美國出生的約翰‧埃爾克(John Elk)不是公民,因為他出生時是美洲原住民部落成員,因此不受美國司法管轄。國會在1924年將美國公民身分擴大到美洲原住民。

專家看法

紐約大學法學院布倫南司法中心民主倡議主任托馬斯‧沃爾夫(Thomas Wolf)表示,川普行政令幾乎肯定會被推翻,因為其與最高法院一百多年的先例相衝突,尤其是與「1898年黃金德案」的裁決相悖。

他認為,無證移民所生子女受美國司法管轄,使他們有資格自動獲得公民身分,與外國外交官的子女不同。

保守派傳統基金會的移民專家漢斯‧馮‧斯帕科夫斯基(Hans von Spakovsky)則認為,應正確解讀《第十四修正案》,條文內容並不意味著無證移民子女生來就可獲得美國公民身分。

他指出,《第十四修正案》的「司法管轄」應指個人對美國的政治效忠,而非僅受法律約束。無證移民對其祖國負有效忠義務,其子女因此不應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

責任編輯:林妍#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