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底層民工紀實--葉飛的29年

楊銀波

標籤:

【大紀元5月27日訊】按:本文由對葉飛數日的面對面採訪而成,既揭示底層民工的犯罪軌跡,亦揭露公安、看守所、監獄的黑暗、恐怖與殘酷。全文草稿長達19575字,今濃縮為「精簡版」。

葉飛,男,1975年出生於重慶永川市朱沱鎮(與我同市同鎮),現年29歲。1992年的下半年,正讀初中三年級的葉飛因入室盜竊,被永川市第十二中學(亦是我的母校之一)開除。1993年正月初二,未滿18歲的葉飛外出打工,地點是廣東順德某磁粉廠。其後,依次經歷了廣東潮州某塑料廠、廣東陸豐某磚廠、廣東潮州某煤廠、廣東潮州某夜間錄像廳、廣東潮州某河岸、廣東番禺某農場、廣東番禺某飲料廠、廣東深圳某垃圾處理地、廣東深圳某鞋廠等打工生涯。1996年5月19日,因多次遭受當地老闆欺詐、盤剝、歧視和參與打架,21歲的葉飛離開呆了三年多的廣東,前往福建廈門。一到廈門,便伙同一幫兄弟為非作歹。
  
偷,主要偷錢、傳呼、衣服、銅、電纜線、扣件,然後將財物弄到廢品公司賣錢(比如一個扣件就值兩塊半錢);搶,主要是夜間行動,看見什麼就搶什麼,吃了東西不拿錢,刀子一比,老闆就交錢。到偷搶歷史的第88天的最後一夜,三人分工:葉飛負責搶錢搜身,其餘兩個當中的一個負責騎摩托飛奔而逃,另外一個負責夥同葉飛帶錢逃跑,坐火車回家鄉,一切錢財都歸他保管,三人聚攏後再分攤錢物。當夜八點鐘,葉飛到橋上攔了一輛比較高檔的摩托車,要他把葉飛送到某個地點。車到點後,葉飛突然用左手將司機的頸子勒住,右手將司機右手背拷著往上提,使其不敢動盪。葉飛搜他身,拿下幾百塊錢,草叢中竄出葉飛另外兩個兄弟,一個兄弟將摩托騎走,另一個兄弟將葉飛手中的錢拿下,馬上逃跑上車,準備回家鄉。

葉飛待兩個兄弟都分散後,給了司機幾個拳頭,拿刀對著他的肚子,叫他轉身,10分鐘後才准回頭,不准喊,一喊就捅人!不料葉飛轉過身才跑出五六步,那人就大喊:「搶劫了!搶劫了!」葉飛回頭再給了司機幾拳幾腳,然後逃跑。正這時,聯防隊的車出現了。聯防隊的車是三人摩托,上面坐著4個人,手裡拿著手電筒和警棍。葉飛飛快地往山下跑,跑到一片蘆葦之地,撥開一叢一叢的蘆葦,看見一個池塘,想跳下去,潛水而逃。剛剛跳下,方知池塘的水不過一尺多,底下全是淤泥一片!葉飛立即被抓——抓到廈門市湖裡區馬垅派出所。先是不問青紅皂白地拉去一陣猛打,拿橡膠棒往肩膀、胸膛、肚子一陣亂打,下手狠辣,使葉飛咳都咳不出來,打得清口水長流,腦袋嗡嗡發麻,頭重腳輕。
  
「叫什麼名字?說!」幹警凶狠狠地問。
「周之強。」
「有無同夥?同夥多少?曾作案多少次?說!」

葉飛閉口。然後又提過去打,打得半死,拉到屋子裡。就這樣連續三天,每天都提出來打,不交代就使勁打。有一回被打得最慘,皮鞭幾下之後,拿來高壓水管,插在葉飛屁眼裏,水管一開,水柱從屁眼直衝至上,五臟六腑擠壓快爆,片刻時間,肚皮脹滿,腸中米粒全被沖刷殆盡,水柱直衝嘴巴、鼻子而出,噴出三米之遠,整個人如同死了一般。葉飛閉口不交代,還是不說一切。

第三天的時候,苟燕(葉飛當時的女友,亦系重慶永川市人)來找葉飛。
  
「葉飛在裏面嗎?」苟燕輕聲問。

一查,沒有這個人,叫苟燕去認。苟燕一去就認出了葉飛。這下完了,葉飛冒名的「周之強」被派出所曉得了。在與葉飛對談時,苟燕哭哭啼啼地說她自己害怕,葉飛說:「我這刑期可能有點長,你還年輕漂亮,你走你的路吧,不要再來看我。我會記住你的。」剛跟苟燕分別,葉飛就被干警拉到刑訊室。

「原來你他媽不叫周之強啊!打!」干警掠起長鞭,像鞭打豬狗牛馬一樣用盡其力,直打得葉飛快奄奄一息,葉飛拒不交代,緊咬著牙,皮肉之苦快進骨頭,也不肯供出半點實情。葉飛又被拉回房屋關押。此時,外面傳來一陣惡吼,有個人被抓進來了,葉飛心想,這人又要吃苦了。那人果然被打得滿身棍傷,被推進來的時候,一看,是同夥!這同夥叫苟小勇,就是騎摩托車跑的那一個。他愛財心切,跑到廈門市杏林區時轉買摩托車,被當場抓獲。而另外一個叫周雲林的兄弟卻逃跑成功,後來一直沒被抓獲,據說是重慶永川市有熟人當官,那人將發過去的公函一捏,言稱:「無此人。」這樣,三個被抓兩個,這兩個便承受下來了。

葉飛問:「你為啥子沒跑脫?」
苟小勇說:「我聽說你被抓了,想變賣點錢回來,托人來保你出來。」
葉飛閉目說道:「你我本是林中鳥,悲歡離合總有時。你又何苦呢?」

外面看守的發現了,聽見裏面某些內容,馬上兩個人被一起拉過去,一個一個地打。苟小勇身體單薄,沒打幾下就暈過去了。葉飛在一旁看著苟小勇被打,仍拒不交代。幾個人把苟小勇拉回去,把葉飛的手吊起來,衣服褲子全部脫光,一身赤裸,腳尖著地。這下幹警沒打他,從外面拉來一群狼狗,一隻狼狗兇猛地衝上前去,逮住葉飛的「老二」(生殖器),嘴巴緊緊咬住,往前一拉,「老二」馬上出血,但沒斷,被拉長了。

幹警大吼:「葉飛!說!還是不說?!不說,就一口咬斷!」

葉飛此刻想到自己不可能被判死刑,若是這輩子做不成男人了,自己活著也沒用。只好承認了這一次的事情,便把事實全供了出來,但他只承認有這一次,其餘的他咬定說:「沒有!就是沒有!」派出所在其他案子中的人證、物證難以俱全,再說,檢察院派人來也需要人、物俱全,於是就匯報了這一起搶劫案上去。這樣,葉飛就被送到了看守所,等待宣判。

葉飛在看守所待了六個月。一進去,就吃了苦。一般來說,看守所中的每一間房的犯人都有一個號霸,三個打手,一個號長,號長發號施令,號霸就是拳頭最硬的人,打手之類也有幾刷子。葉飛剛被推進去,號霸就走過去:「先受我三百拳再說!」此時的葉飛先前在派出所早已吃盡了苦頭,人已精疲力盡,如同虛脫之人。號霸看著站在外面的看守,沒有任何顧忌,往葉飛胸膛上照打不誤,看守看了等於沒看。葉飛受了十多拳後,忍不過去了,反手還擊,號霸被揍了兩拳,牙齒出血。這時幾個人全部衝了過來,拳頭如雨點般向葉飛砸下,葉飛被打趴下了。
  
雖然被打趴下,但以後的日子就好過了,畢竟還了號霸兩拳,還兩拳到位,出了血,大家認為這兄弟有脾氣,不是容易受欺負的傢伙。而當時同在看守所的威望之人李洪波也護著葉飛。李洪波是四川瀘州人,算是葉飛老鄉,在當時是個出了名的打打漢,剛被關進去,一說名字,周圍的號霸都馬上點煙給他,尊稱李老大,讓李老大做大號霸,但李老大不屑為之。儘管如此,但凡是李老大的話,兄弟們都要聽,只須一聲將令,想打葉飛的人就立馬收手,無人膽敢違抗。

在受李洪波保護的六個月看守所生活中,葉飛一直在等待簽逮捕證。五個多月之後,葉飛第一次上法庭,但不知刑期有多長,直到十多天以後,葉飛才拿到通知書,通知書上清楚地寫著:「因犯搶劫罪,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經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自1996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0日。」拿到通知書,葉飛心中一冷,前途一片暗淡。馬上上車,經過幾百公里路,葉飛被送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白沙鎮閩侯入監大隊服刑。
  
在監獄,中隊與中隊相連,葉飛在1中隊。早上6點鐘起床,晚上最遲1點鐘收工,一天至少18個鐘頭做工。一般是做電熔器、瓦片、蔬菜等。一日三餐,吃餐時間每頓15分鐘,二兩七的大米供一頓,10個人一桌,從來都是一個菜,到了月底加一次餐,一個人有一兩肉。在1中隊,總共200人,這200人按表現可以加分減刑,減刑一次最多可到一年半。所謂的加分減刑,就是說按生產產品的產量來分配給這200人,其中加5分的有20人,加4分的有30人,加3分的有40人,加2分的有30人,加1分的有60人。加了分的,累積起來到達80分的,可以申報減刑。

葉飛在裏面用盡一切心力減刑,但被拳打腳踢的次數仍然不少。裡面的武警不當犯人是人,橫行霸道,比如說:武警從外面進來,到小賣部或餐館吃了東西不開錢,犯人們看不慣。有一回,五個武警又大吃大喝,又不開錢,正在種菜的葉飛看到了,給幾個兄弟遞了眼色,幾個兄弟衝過去跟武警打起來了,擦起磚頭就往武警身上砸,後來有個兄弟失了手,砸過去把一個武警打得血長流,那個武警逮住這個兄弟,往牆上「咚咚咚」幾撞,那兄弟的額頭立馬露出八厘米長的血口子。這時,武警隊長過來了,1中隊隊長也趕到了,武警隊長和中隊隊長對罵:武警隊長說,你的犯人把我的武警打傷了,你沒管理好;中隊隊長就說,我的犯人也被你的武警打了,你看,這口子,8厘米長。就這樣,這件事情不了了之。並規定:從此以後,武警不得入監獄買東西吃,要吃到外面去吃。

監獄的犯人中也形成極為現實的社會,有錢就是大哥,外面寄錢錢進來,犯人可以換成票買東西吃、買煙來抽。跟葉飛同一監獄的兩個福州人都是專職殺手,但託了關係,沒被判15年以上。兩人都是壯漢子,前身文有一條虎,後背文有一條龍,肚皮上有個小和尚,腿上各有兩隻鷹。這兩人那時在外面時,殺人無數,老闆說要個腦袋,他們就提個腦袋去領錢,老闆說要隻左手,他們就提隻左手去領錢,更有老闆要個心臟,他們就提個心臟去領錢。這兩人受老闆照顧,曾一個月花兩萬多塊錢,煙、酒、茶、肉樣樣皆有,堪稱裡面的老大角色。

監獄的暴動也是有的。在那裡的當地人始終歧視外地人。那一次,是福建閩南的和福州的打群架,福建閩南的外地人多,也就成了福建之外的人的那一幫,福州就是福建本省人多的那一幫,等於說按地域分成了兩幫。當時看電影,正值大年十五。大年十五那一次,這兩幫動起手來了,開始還有點兩幫打的味道,到後來就打成一片,亂打,見人就打。20多個幹部根本壓不了鎮,只好派武警進來,一來就來40多個。前20多個武警手執皮鞭,一個一個地挨著打,後20多個就半蹲,舉起衝鋒鎗對著1000多個犯人。所有人都把手放在頭上,蹲下了。

犯人是根本跑不出去的,監獄外面的圍牆有8米多高,上面三根火線,下面一根警報線,碰到四根中的任何一根都會有警報響。整個監獄有20多畝,到處警戒森嚴。犯人們在裡面可以看書,但95%的都沒有時間。為了減刑,一不能違半點規,二就是要踏實改造。每天早上一起床,5分鐘穿衣穿鞋疊被洗漱,全部要求迅速快捷、一塵不染、整齊劃一。在裏面的日子,拿葉飛後來對我講的話說:「又累又餓,日子難過,度日如年,狗都不如。」

犯人在監獄裡死的死,傷的傷。跟葉飛同一間牢房的兄弟張安華,頭一天晚上還好好的,第二天早上葉飛起床疊被,看見張安華還在睡,就以為他是在貪睡,所以就馬上跑到操場集合,大唱:「社會主義好!社會主義好!」好些犯人輕聲亂唱:「社會主義好!社會主義好!全監獄的犯人就要逃跑了!說得到,做得到,勞改兵的隊伍壯大了!全體犯人大團結,要把那共產主義一起打倒,一起打倒!」那天葉飛種菜時,突然看見一群人把張安華抬在單架上,張安華此時的手平擺著,軟綿綿垂下,一看就死了。葉飛這才想起,原來張安華昨晚就死了!

經過法醫鑒定,四個大字一批:正常死亡。這事兒就算完了。張安華的母親和哥哥來看過屍體,若是要運回老家去,火車又不准運死人,若是要拿去焚燒,家人又出不起錢,只好搖頭歎氣。這樣,張安華的屍體就被裹上一層布,抬到後山,挖個坑,埋了就是。最可惜的是,再過十天,張安華就要出監獄了。「一定是在派出所和看守所被打慘了,屬於舊病復發。」葉飛後來對我說。

葉飛在監獄裡表現好,曾兩次申報減刑,一次是100分申報,一次是80分申報,兩次減刑,一次是10個月,一次是8個月,這樣,葉飛被判了4年半的刑。4年半過去了,葉飛刑期已滿。先是從牢房出來,向班長立正報告:「報告班長,裡面犯人刑滿釋放,請指示!」班長頭一偏:「出去!」葉飛再到幹部處:「報告幹部,裡面犯人刑滿釋放,請指示!」那幹部重重地給葉飛的釋放證明書蓋了一個章,指示到大隊辦公室。葉飛又喊道:「報告大隊,裡面犯人刑滿釋放,請指示!」指示說,到秘書處。那秘書是女管教,給葉飛全面地開了釋放證明書,葉飛拿著釋放證明書,證明書上寫道:

  釋放證明書
  (2001)字第52號
  
  茲有葉飛,男,現年26歲,係重慶永川市人,因犯搶劫罪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經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空)年,自1996年8月21日至2002年8月20日執行刑改。在執行期間,曾被依法於1999年5月12日、2001年1月18日經福州中院裁定,分別減刑10個月、8個月,刑滿日期為2001年2月20日。現因執行期滿,予以釋放,特此證明。
  
  (公章)福建省監獄管理局罪犯收押中心閩侯大隊
  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
  (此頁由被釋放人員保存)

葉飛捧著證明書,走出監獄大門。看著這變化萬千的社會,真如脫了韁的野馬;再看著自己散了架的身體,又覺滿身空虛,前途一片渺茫。在刑滿之前,家裡給葉飛寄了200元錢,讓他下山之後,坐汽車到福州,再到廈門找他爸爸。葉飛在廈門待了一段時間就回永川朱沱老家去了,此時苟燕已經嫁給永川某老闆。在與當地姑娘姚二妹完婚之後,葉飛到朱沱鎮上學修車,修底盤。2002年9月,又到重慶石橋鋪燒電焊,相當於是去打雜工,燒電焊、安裝機器、抬板、貼磚頭,什麼都幹。不料某夜又與一個山東人打起了架,將對方打傷(小小的輕傷)。為防止自己的手紋被查出,逃跑的時候他連帶鋼筋一起上車。從市橋鋪離開,又坐車到重慶菜園壩火車站,搞防水工作,但很快工程便滿,只好帶著不多的錢回到家鄉。年底,女兒葉馨格出生。其後,攜同其妻姚二妹,身帶1420元錢再次來到廣東打苦工,截至目前已輾轉了數十家工廠與工地,仍然所獲寥寥,手中空空。

夜幕降臨,此時的葉飛正坐在我的面前,一臉的迷惘、痛苦與哀傷,手裡拿著用糯米紙裹起來的煙絲,嘴裡哼著被中國底層民工廣為傳唱的《離家的孩子》:

離家的孩子流浪在外邊,
沒有那好衣裳,
也沒有好煙。
好不容易找份工作,
辛勤把活幹,
心裡頭淌著淚,
臉上流著汗。

離家的孩子夜裡又難眠,
想起了遠方的爹娘,
淚流滿面。
春天已百花開,
秋天落葉黃,
冬天已下雪了,
你千萬別著涼。

月兒圓呀月兒圓,
月兒圓呀又過了一年。
不是這孩子我心中無掛牽,
異鄉的生活實在是難!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楊銀波:鬥志─楊銀波少年時期詩選
楊銀波:2004年中國大陸知識群體的維權抗爭
楊銀波:二○○四年兩會議政  官方兩會與弱勢群體
楊銀波:親人訪談錄——重慶氯氣事故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