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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嚴禁屍體買賣

2006-07-15 21:4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新華社」今天報導,中國當局制定的「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將於近日施行,當中嚴禁進行屍體買賣,嚴禁利用屍體進行商業性活動。

規定指出,除醫療機構、醫學院校、醫學科研機構以及法醫鑒定科研機構因臨床、醫學教學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屍體捐贈;使用完畢的屍體,由接受屍體的單位負責對屍體進行殯葬意義上的最終處理。

規定還要求,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對遺體進行殯葬的,應向民政部門、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有關殯葬和出入境手續。

因醫學科研需要,由境內運出或者由境外運進屍體,應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和衛生部、質檢總局「關於加強醫用特殊物品出入境衛生檢疫管理的通知」的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除上述情形外,屍體不得由中國境內運出或者由境外運進。

據報導,這部由中國衛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等九個部門公布的規定,將於八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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