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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眠藥有夢遊副作用 避免自行購買長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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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十五日電)多種安眠藥傳出使人在夢遊中開車、進食、暴力行為等副作用,雖然可透過換藥減少副作用,醫師指出,最好不要服用超過一個月,但是安眠藥很容易在藥房買到,最可能吃出問題是自行購買、長期服用的民眾。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警告,十三種成份的安眠藥可能會發生致命性的過敏反應及血管水腫、嚴重臉部紅腫,患者也可能會發生夢遊行為,包括夢遊中開車、睡夢中進食等不良反應。

其中七種成份的安眠藥在台灣上市,相關藥政共五十九張,除了知名的使蒂諾斯、尚有舒眠諾思、樂必眠、優眠、寧眠他、悠眠、酣樂欣、妥利安寧、定爾安、安林錠、悠樂丁、艾斯樂、益思眠、易眠錠、立舒眠、當眠多、欣得眠、達眠伴、穩睡、讚您眠等,衛生署也將行文要求相關藥廠,加註安全警語。

台灣睡眠醫學會理事長、長庚睡眠醫學中心主任陳濘宏表示,臨床發現,有些患者在服用這些藥,會出現「前行性健忘症」,即對服藥到入睡前的所作所為全然失憶,另外還有人在睡眠中起來大吃大喝、到處亂走、暴力行為、騎車開車等,被家人發現有這些夢遊行為。

陳濘宏說,到底哪些人會發生這些副作用,副作用的產生是體質作用,或是否藥物壓制某些腦部功能,造成另一部分活化,目前沒有定論。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成人精神科主治醫師劉宗憲認為,醫師在開立安眠藥處方時,都會提醒病患注意這些副作用;不過,大部分的安眠藥是第四級管制藥品,理論上,藥房任意販售屬於違法行為,可是病患卻會在藥房自行購買服用,顯示藥政管理有待加強。

兩位醫師都指出,安眠藥不宜使用超過一個月,當病患發生安眠藥的副作用時,可換藥減少副作用,劉宗憲並說,例如某些抗憂鬱劑低劑量使用也能助眠,如果安眠藥使用滿一個月,醫師可視病患因失眠引發的焦慮、憂鬱情形,評估病患是否繼續使用。

兩位醫師強調,吃安眠藥並不是解決失眠的唯一方法,應找出失眠的原因,在藥物之外,行為認知治療、生理回饋訓練,也是找回好眠的可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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