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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敏:台灣禁用瘦肉精標準不合理 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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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三十日電)台灣本土豬肉被衛生署檢驗出含有禁藥瘦肉精,引發關注。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明敏今天表示,問題肉品只檢驗出0.37ppb瘦肉精,較聯合國規範的10ppb標準低很多,且全世界只有台灣禁用這一類的瘦肉精,相當不合理,農委會應該修改規定,才能與國際接軌。

苗栗肉品市場的一批肉品被衛生署驗出含乙型受體素培林(Paylean,Ractopamine,俗稱瘦肉精)禁藥殘留。農委會表示,供應問題豬肉的彰化縣埔鹽鄉某養小型養豬場,即日起被勒令停止出豬兩個月,並將進一步追查提供瘦肉精給養豬戶的業者。  

吳明敏(不分區)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瘦肉精有兩種,一種是日前被檢驗出來的培林,屬於Ractopamine類,目前只有台灣列為禁藥,另一種則是全世界國家都不能使用的clenbuteral,農委會應該與國際接軌,放寬規定,比照世界其他國家包括美國、中國、歐盟等允許使用的瘦肉精,並採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規範10ppb為安全殘留量。

他說,日前檢驗出國內豬肉含有第一類培林的瘦肉精只有微量的0.37ppb,較聯合國規範的10ppb標準低,問題並沒有媒體報導的如此嚴重,根據計算,一個六十公斤的人,一天必須吃一百五十公斤含有這類瘦肉精的豬肉,才會超過聯合國規定的安全標準,因此民眾不必太過驚慌。

他也說,因為國內消費者喜歡吃瘦肉,因此養豬戶會使用瘦肉精,若全面禁止瘦肉精的使用,將會衝擊國內產業,農委會應該修改相關規定,不要將含有培林、Ractopamine類的瘦肉精列為禁藥,才能國際接軌,同時也認為被禁止出豬兩個月的養豬戶應該可以聲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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