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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常用手機 罹癌機率高常人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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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禾平綜合報導)「非緊 急情況不使用手機」的安全保健預警觀念,有七成學童及青少年不知道。國外研究指出,二十歲以下青少年使用手機,罹患腦瘤的比例將較一般人增加一至五倍。目前台灣約有3成4的國小學童擁有手機,學者呼籲政府應立法要求業者標示電磁波數值,以作為家長選購手機的依據。

由於包括英、德 、法、比利時、俄羅斯、義大利、以色列等許多國家已提醒兒童青少年及孕婦應少用手機,台灣電磁幅射公害防治協會結合各地關心團體進行國內首次大規模學童青少年手機使用問卷調查,今年8月到10月初,共調查十四縣市,超過二千份問卷,七日公佈的「台灣學童、青少年使用 手機及各廠牌手機電磁幅射值檢測報告」,推估台灣約220萬的青少年學童擁有手機,目前國小學生約69萬有手機每次使用通話逾十分鐘有五萬人,青少年學童每次通話逾十分鐘約十七萬人,容易使孩童腦部被電磁波穿透造成危害。

今年9月25日美國匹茲堡大學癌症中心與阿爾巴尼大學健康與環境中心代表到美國國會手機安全討論聽證會作證,他們提出,許多學術報告提出使用手機可能危害,成人使用手機罹患腦瘤增加二倍;二十歲以下青少年使用手機,罹患腦瘤將 增加一般的五倍,而電磁波比成人更易穿透深入至五歲孩童或青少年的腦部。

由於國內手機發射強度標準的特定吸收率SAR值為每公斤一點六瓦,協會測了33支(手機),7成以上發射的(電磁波)都比背景值發射功率密度是多出百萬倍以上,接通之後還是有6成以上高於(背景值)百萬倍。陳椒華建議,政府應該要求廠商在手機上標示安全量的SAR值,並由學校教師和家長多告知孩童「非緊急狀況不使用手機」,才得以避免電磁波對腦部的危害。

NCC技術認證及資通安全科科長黃銘表示將 強制廠商在手機上標示電磁波輻射值,NCC會研究修改相關規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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