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維他命將列食品 國外買回限12瓶

2008-05-07 24:42 中港台時間|05-06 11:52 更新

【大紀元5月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衛生署放寬將綜合維他命列為食品,將過去「原則管理」改為「原則開放」、「例外管制」,不過,高劑量的油溶性單方維生素還是以藥品管理。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濟洲表示,綜合維他命改列食品後,民眾自用攜帶入境最多不可超過12瓶,至於錠狀、膠囊狀的維他命食品,只能自用、不得販售。廖繼洲也表示,順利最快今年底將公告上路。

維他命的價格與定位在國內引發輿論,衛生署經與專家研議後,初步結論,將把藥品部分的維他命原本的管理,分成2部份。低劑量口服維他命擬放寬從藥品改列為食品,單方高劑量則維持現狀,還是藥品,藥政處長廖繼洲表示:「所研擬的規定最大不同在於,維他命過去是『原則管制、例外開放』、未來是『原則開放、例外管制』。」

例外管制到底怎麼管?廖繼洲解釋,也就是維他命高劑量部分,或是宣稱療效產品,還是以藥品管理,例如脂溶性維生素A、D、E、K,以及葉酸,容易蓄積體內,過量可能會中毒有害健康,因此包括注射型、單方高劑量和化學結構與天然含有者不同的產品,仍以藥品列管。

未來在選購上,民眾在超市等任何地方都能夠買到低劑量維他命,廖繼洲提醒民眾,所有的口服維生素劑都要求需標示警語或注意事項,民眾除了購買時要慎選,服用時,也應該依照指示服用,以免傷身。

將部分維他命放寬為食品,政策是否有市場價格考量?廖繼洲說,衛生署政策考量的是安全、有效和品質,當有更多維他命在市面流通時,價格可能會下降,但價格由市場決定,衛生署無法干預。

但也有衛生署官員私下表示,認為維他命放寬食品後,比較憂心的是隨之而來要關切的仿冒品充斥問題,價格紊亂,品質良莠不齊,而大廠抱持品牌優勢,價格不一定下降。

廖濟洲表示,民眾如果從國外買回來的低劑量維他命還是屬於食品,最多不可以超過12瓶,總量1,200顆。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也指出,民眾攜帶錠狀、膠囊狀的維他命食品入境,只能自用、不得販售,每種最多12瓶,總量不得超過2,400顆。

鄭慧文說,過去綜合維他命以藥品列管,上市前必須通過衛生署重重把關,對民眾健康安全多層保障,但未來如果全面開放為食品,市面上恐怕將出現品質良莠不齊的維生素,由於維生素製劑管理對民眾用藥安全影響很大,衛生署近期也將邀請學者專家與業者開會討論配套細節規範,並儘速預告維生素製劑管理原則草案,最快下半年就會公告實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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