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0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今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中科四期开发案发回重审、中科三期的抗告案驳回,三期停止开发,此一民告官胜诉案轰动一时。但据民间司改会30日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行政法院直接采用“行政机关答辩理由”内容为“法官判决理由”,比例过高。
报告透过计算“法官判决理由”撷取自“被告答辩的理由”比例,进而计算两者之间的“相似度”。最后统计的数据中指出,相似度在70%以上共有59件,占总件数(715份)的8.25%,台北律师公会理事蔡朝安表示,8.25%与机关的主张、理由相似,已显判决是有偏颇,判决品质有待改进。
司改会指出,法庭观察部分共回收569份观察问卷及101笔法官开庭实况文字纪录,整体而言,法官具体违失情形并不严重,但根据具体文字观察纪录,仍有少数法官对当事人态度恶劣、不耐烦,轻侮当事人,仍有改进空间。(摄影:宋碧龙 / 大纪元)
司改会指出,法庭观察部分共回收569份观察问卷及101笔法官开庭实况文字纪录,整体而言,法官具体违失情形并不严重,但根据具体文字观察纪录,仍有少数法官对当事人态度恶劣、不耐烦,轻侮当事人,仍有改进空间。
台北商业技术学院会计财研究所助理教授黄士洲解释,台湾的行政诉讼制度、税法解释和大法官解释,都是沿袭德系脉络,但德国有专业的税务法庭,台湾目前才正朝成立专业法庭发展。
但蔡朝安律师表示,专业法庭也好,法官充实专业知识也可,但重要是法官的员额是否充足,案件的负荷量是否过多,都影响判决的品质。法官“以吏为师”,最后法官判决理由就会与“被告答辩的理由”相似度极高。
税捐诉讼居首 十年不变
报告也指出,台湾民众行政诉讼的项目以税捐占大宗,其胜诉的平均值与德国相比,德国为44%,台湾16.05%,仅为德国三分之一的胜诉概率。
行政讼诉已成立10年,税捐事件于行政诉讼改制前后,一直排名行政诉讼榜首,依黄士洲的研究报告显示,每百件起诉案中,不到14件,最终能取得胜诉、部分胜诉或和解的有利结果,纳税人透过行政诉讼获得有利结果的期望只有13.3%。
司改会首次对于行政法院的运作实况进行了解与监督,分为“法庭观察”及“法院判决分析”两大类,透过律师及学生参与及协助,针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7位法官进行观察。这份判决分析调查,主要于2009年3月、6月、9月等715份判决为分析标的。


